正文 ●方合浦
類別︰子部 作者︰明•閔文振 書名︰
涉異志
浮梁東岳廟設地獄,諸司俗雲死者皆歸焉。成化壬寅,邑士方公震時年四十,病甚垂絕,但胸猶溫耳,為使者攝至廟中正殿,王者曰︰“送西司勘。”使者引送西殿,主者揭籍語之曰︰“此子祿未享,尚未宜來。”即以其籍付公觀之,見畫有廩庾米粟斗斛俱備,又有冠帶,近公之身側,即命使者送歸,將出廟,遇其父祖及鄰里親朋已故者,皆就問焉,知其得歸,皆稱慶。使者促之出門,至家而甦,語所親曰︰“陰司之說信有之矣。”明年果食廩,壬子膺鄉薦,歷校官,終合浦知縣,休致十余年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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