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書答 與耿司寇告別

類別︰子部 作者︰明•李贄 書名︰焚書

    新邑明睿,唯公家二三子佷可以語上。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此則不肖之罪也。其余諸年少或聰明未啟,或志向未專,所謂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則為失言,此則僕無是矣。

    雖然,寧可失言,不可失人。失言猶可,夫人豈可乎哉!蓋人才自古為難也。夫以人才難得如此,苟幸一得焉,而又失之,豈不憾哉!

    嗟夫!顏子沒而未聞好學,在夫子時固已苦于人之難得矣,況今日乎!是以求之七十子之中而不得,乃求之于三千之眾;求之三千而不得,乃不得已焉周流四方以求之。既而求之上下四方而卒無得也,于是動歸予之嘆曰︰“歸歟歸歟!

    吾黨小子,亦有可裁者。“其切切焉唯恐失人如此,以是知中行真不可以必得也。

    狂者不蹈故襲,不踐往跡,見識高矣,所謂如鳳皇翔于千仞之上,誰能當之,而不信凡鳥之平常,與己均同于物類。是以見雖高而不實,不實則不中行矣。猖者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如夷、齊之倫,其守定矣,所謂虎豹在山,百獸震恐,誰敢犯之,而不信凡走之皆獸。是以守雖定而不虛,不虛則不中行矣。是故曾點終于狂而不實,而曾參信道之後,遂能以中虛而不易終身之定奪者,則夫子來歸而後得斯人也。不然,豈不以失此人為憾乎哉!

    若夫賊德之鄉願,則雖過門而不欲其入室,蓋拒絕之深矣,而肯遽以人類視之哉!

    而今事不得已,亦且與鄉願為侶,方且盡忠告之誠,欲以納之于道,其為所仇疾,無足怪也,失言故耳。雖然,失言亦何害乎,所患惟恐失人耳。苟萬分一有失人之悔,則終身抱痛,死且不瞑目矣。蓋論好人極好相處,則鄉願為第一;論載道而承千聖絕學,則舍狂狷將何之乎?

    公今宦游半天下矣,兩京又人物之淵,左顧右盼,招提接引,亦曾得斯人乎?

    抑求之而未得也,抑亦未嘗求之者歟?

    抑求而得者皆非狂狷之士,縱有狂者,終以不實見棄,而清如伯夷,反以行之似廉潔者當之也?審如此,則公終不免有失人之悔矣。

    夫夷、齊就養于西伯,而不忍幸生于武王。

    父為西伯,則千里就食,而甘為門下之客,以其能服事殷也,子為周王,則寧餓死而不肯一食其土之薇,為其以暴易暴也。曾元之告曾于曰︰“夫子之病亟矣,幸而至于旦,更易之!”曾子曰︰“君子之愛人以德,世人之愛人也以姑息。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斃焉,斯已矣。”元起易簀,反席未安而沒。此與伯夷餓死何異,而可遂以鄉願之廉潔當之也?故學道而非此輩,終不可以得道,傳道而非此輩,終不可以語道。有狂狷而不聞道者有之,未有非狂狷而能聞道者也。

    僕今將告別矣,復致意于狂狷與失人、失言之輕重者,亦謂惟此可以少答萬一爾。賤眷思歸,不得不遣;僕則行游四方,效古人之求友。蓋孔子求友之勝己者,欲以傳道,所謂智過于師,方堪傳授是也。

    吾輩求友之勝己者,欲以證道,所謂三上洞山,九到投子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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