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雜述 移住上院邊廈告文

類別︰子部 作者︰明•李贄 書名︰焚書

    龍湖芝佛院佛殿之後,因山蓋屋,以為卓吾藏骨之室。蓋是屋時,卓吾和尚往湖廣會城,居士楊定見及常住僧常中、常通等告神為之。二和尚歸,又告神添蓋兩廂,及前廊邊兩廈。

    草草成屋,可居矣,和尚但念力出眾人,成此大屋,宴然居之,不特心神不安,面貌且有厚顏也。屋成,遂題扁懸其額曰︰“阿彌陀佛殿”。中塑西方接引佛一尊,高一丈二尺,以為院僧三時念佛、瞻像皈依之地。南向廂房三間,塑起普陀懸崖,坐觀世音菩薩于崖石波濤之上,以顯急苦難大慈悲之力,使眾僧有所依怙,不生怖畏。前廊五間,中間塑韋馱尊者金像一區,連座高九尺,專賴其擁護僧眾,使精勤者獲利益,怠昏者用一杵,故扁其額曰“護法尊者之殿”,而觀音則直書“南無觀世音菩薩”七字而已。殿之東西,供養達磨、伽藍二像。

    門樓北上,其神在上,南向則為執金剛神,專听護法尊者主使。有此種種慈悲威嚴佛菩薩真容,則和尚借佛背後半間丈室以藏骨,心亦安矣。今尚未塑佛,未敢入居正室,且亦未敢謝土。何也?土木之功未得止,則動土之事尚有勞也。公欲擇日入居邊廈,不得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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