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雜述 五死篇

類別︰子部 作者︰明•李贄 書名︰焚書

    人有五死,唯是程嬰、公孫杵臼之死,紀信、奕布之死,聶政之死,屈平之死,乃為天下第一等好死。其次臨陣而死,其次不屈而死。臨陣而死勇也,未免有不量敵之進,同乎季路。不屈而死義也,未免有制于人之恨,同乎睢陽。雖曰次之,其實亦皆烈丈夫之死也,非凡流也。又其次則為盡忠被讒而死,如楚之伍子胥,漢之晁錯是矣。是為不知其君,其名曰不智。又其次則為功成名遂而死,如秦之商君、楚之吳起、越之大夫種是矣。是為不知止足,其名亦曰不智。雖又次于前兩者,然既忠于君矣,雖死有榮也;既成天下之大功矣,立萬世之榮名矣,雖死何傷乎?故智者欲審處死,不可不選擇于五者之間也。縱有優劣,均為善死。

    若夫臥病房榻之間,徘徊妻孥之側,滔滔者天下皆是也。此庸夫俗子之所習慣,非死所矣,豈丈夫之所甘死乎?雖然,猶勝于臨終扶病歌詩,杖策辭別,自以為不怖死,無顧戀者。

    蓋在世俗觀之,未免夸之為美談,呼之為考終。然其好名說謊,反不如庸夫俗子之為順受其正,自然而死也,等死于牖下耳,何以見其節,又何以見其烈,而徒務此虛聲為耶!

    丈夫之生,原非無故而生,則其死也又豈容無故而死乎?其生也有由,則其死也必有所為,未有岑岑寂寂,臥病床褥間,扶柩推輦,埋于北邙之下,然後為得所死矣。蒼梧殯虞,會稽尸夏,聖帝明王亦必由之,何況人士歟!第余老矣,欲如以前五者,又不可得矣。夫如此而死,既已不可得,如彼而死又非英雄漢子之所為,然則將何以死乎?計唯有做些小買賣耳。大買賣如公孫杵臼、聶政者,既不見買主來到,則豈可徒死而死于床褥之間乎?且我已離鄉井,捐童僕,直來求買主于此矣,此間既無知己,無知已又何死也?大買賣我知其做不成也,英雄漢子,無所泄怒,既無知已可死,吾將死于不知己者以泄怒也。謹書此以告諸貌稱相知者,聞死來視我,切勿收我尸!是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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