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讀史 琴賦

類別︰子部 作者︰明•李贄 書名︰焚書

    《白虎通》曰︰“琴者,禁也。禁人邪惡,歸于正道,故謂之琴。”余謂琴者心也,琴者吟也,所以吟其心也。人知口之吟,不知手之吟;知口之有聲,而不知手亦有聲也。如風撼樹,但見樹鳴,謂樹不鳴不可也,謂樹能鳴亦不可。此可以知手之有聲矣。听者指謂琴聲,是猶指樹鳴也,不亦泥歟!尸子曰︰“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曰︰“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因風而思民慍,此舜心也,舜之吟也。微子傷殷之將亡,見鴻雁高飛,援琴作操,不敢鳴之于口,而但鳴之于手,此微子心也,微子之吟也。文王既得後妃,則琴瑟以友之,鐘鼓以樂之,向之展轉反側,寤寐思(復)者,遂不復有,故其琴為《關雎》。而孔子讀而贊之曰︰“《關雎》樂而不淫。”言雖樂之過矣,而不可以為過也。此非文王之心乎?非文王其誰能吟之?漢高祖以雄才大略取天下,喜仁柔之太子既有羽翼,可以安漢;又悲趙王母子屬在呂後,無以自全。故其倚瑟而歌鴻鵠,雖泣下沾襟,而其聲慷慨,實有慰藉之色,非漢高之心乎?非漢高又孰能吟之?

    由此觀之,同一心也,同一吟也,乃謂“絲不如竹,竹不如肉”,何也?夫心同吟同,則自然亦同,乃又謂“漸近自然”,又何也?豈非叔夜所謂未達禮樂之情者耶!故曰︰“言之不足,故歌詠之;歌詠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康亦曰︰“復之不足,則吟詠以肆志;吟詠之不足,則寄言以廣意。”傅仲武《舞賦》雲︰“歌以詠言,舞以盡意。論其詩不如听其聲,听其聲不如察其形。”以意盡于舞,形察于聲也。由此言之,有聲之不如無聲也審矣,盡言之不如盡意又審矣。然則謂手為無聲,謂手為不能吟亦可。唯不能吟,故善听者獨得其心而知其深也,其為自然何可加者,而孰雲其不如肉也耶?吾又以是觀之,同一琴也,以之彈于袁孝尼之前,聲何夸也?以之彈于臨絕之際,聲何慘也?琴自一耳,心固殊也。心殊則手殊,手殊則聲殊,何莫非自然者,而謂手不能二聲可乎?而謂彼聲自然,此聲不出于自然可乎?故蔡邕聞弦而知殺心,鐘子听弦而知流水,師曠听弦而識南風之不(兢),蓋自然之道,得手應心.其妙固若此也。


如果你對焚書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焚書》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