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廣親宅神御殿
類別︰子部 作者︰宋•李攸 書名︰
宋朝事實
嘉 三年,罷修睦親宅祖宗神御殿。初,翰林學士歐陽修言︰“神御非人臣私家之禮,若援廣親宅例,當得興置,則是沿襲非禮之事。”詔送兩制、台諫、禮官詳定,上言︰“漢韋玄成奏議《春秋》之義,父不祭于支庶之宅,君不祭于臣僕之家,王不祭于諸侯,其後遂罷郡國廟。今睦親宅所建神御殿,不合典禮,悉宜罷。”時上以廣親宅置已久,不欲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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