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 鄭莊公

類別︰子部 作者︰宋•洪邁 書名︰容齋續筆

    《左傳》載諸國事,于第一卷首書鄭莊公,自後紀其所行尤詳,然每事必有君子一說,唯詛射穎考叔,以為失政刑,此外率稱其善。杜氏注文,又從而獎與之。按莊公為周卿士,以平王貳于虢而取王子為質,以桓王界虢公政,而取溫之麥,取成周之禾。以王奪不使知政,忿而不朝,拒天子之師,射王中肩。謂天子不能復巡守,以泰山之易許田。不勝其母,以害其弟,至有城穎及泉之誓。是其事君、事親可謂亂臣賊子者矣!而曾無一語以貶之。書姜氏為母子如初,杜注雲︰“公雖失之于初,而孝心不忘,故考叔感而通之。”書鄭伯以齊人朝王曰︰“禮也。”杜雲︰“莊公不以虢公得政而背王,故禮之。”書息侯伐鄭曰︰“不度德。”杜雲︰“鄭莊賢”。書取郜與防歸于魯曰︰“可謂正矣。以王命討不庭,不貪其土,以勞王爵。”書使許叔居許東偏曰︰“于是乎有禮,度德而處,量力而行,相時而動,可謂知禮。”書周、鄭交惡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是乃以天子諸侯混為一區,無復有上下等威之辨。射王之夜,使祭足勞王,杜雲︰“鄭志在苟免,王討之非也。”此段尤為悖理。唯公羊子于克段于鄢之下,書曰︰“大鄭伯之惡”,為得之。


如果你對容齋續筆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容齋續筆》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