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輿地圖志所記某州至某州若干里,多有差誤。偶閱元 《九域志》,姑以吾鄉饒州證之,饒西至洪州三百八十里,而《志》雲︰“西至州界一百七十里,自界首至洪五百六十八里。”于洪州書至饒,又衍二十里,是為七百六十里也。饒至信州三百七十里,而《志》雲︰“東南至本州界二百九十里,自界首至信州三百五十里。”是為六百四十里也。饒至池州四百八十里,而《志》雲︰“北至州界一百九十里,自界首至池州三百八十里。”是為五百七十里也。唐賈耽《皇華四達記》所紀中都至外國,尤為詳備,其書虔州西南一百十里至潭口驛,又百里至南康縣。然今虔至潭口才四十里,又五十里即至南康,比之所載不及半也。以所經行處驗之,知其他不然者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