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三 貞元制科

類別︰子部 作者︰宋•洪邁 書名︰容齋續筆

    唐德宗貞元十年,賢良方正科十六人,裴��為舉首,王播次之,隔一名而裴度、崔群、皇甫繼之。六名之中,連得五相,可謂盛矣!而邪正直不侔。度、群同為元和宰相,而鑄以聚斂賄賂亦居之,度、群、極陳其不可,度恥其同列,表求自退,兩人竟為鑄所毀而去。且三相同時登科,不可謂無事分,而玉石雜揉,薰獲同器,若默默充位,則是固寵患失,以私妨公,裴、崔之賢,誼難以處也。本朝韓康公、王岐公、王荊公亦同年聯名,熙寧間,康公、荊公為相,歧公參政,故有“一時同榜用三人”之語,頗類此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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