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四 州縣牌額
類別︰子部 作者︰宋•洪邁 書名︰
容齋續筆
州縣牌額,率系于吉凶,以故不敢輕為改易。嚴州分水縣故額,草書“分”字,縣令有作聰明者,謂字體非宜,自真書三字,刻而立之。是年,邑境惡民持刃殺人者眾,蓋“分”字為“八刀”也。徽州之山水清遠,素無火災,紹熙元年,添差通判盧 ,悉以所作隸字,換郡下扁膀,自譙樓、儀門,凡亭榭、台觀之類,一切趨新,郡人以為字多燥筆,而于州牌尤為不嚴重,私切憂之。次年四月,火起于郡庫,經一日兩夕乃止,官舍民廬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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