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 九朝國史

類別︰子部 作者︰宋•洪邁 書名︰容齋三筆

    本朝國史凡三書,太祖、太宗、真宗曰三朝,仁宗、英宗曰兩朝,神宗、哲宗、徽宗、欽宗曰四朝。雖各自紀事,至于諸志若天文、地理、五行之類,不免煩復。元豐中,三朝已就,兩朝且成,神宗專以付曾鞏使合之。鞏奏言︰“五朝舊史,皆累世公卿、道德文學、朝廷宗工所共準裁,既已勒成大典,豈宜輒議損益。”詔不許,始謀纂定,會以憂去,不克成。其後神、哲,各自為一史,紹興初,以其是非褒貶皆失實,廢不用。淳熙乙巳,邁承乏修史,丙午之冬,成書進御,遂請合九朝為一,壽皇即以見屬。嘗奏雲︰“臣所為區區有請者,蓋以二百年間典章文物之盛,分見三書,倉卒討究,不相貫屬。及累代臣僚,名聲相繼,當如前史以子系父之體,類聚歸一。若夫制作之事,則已經先正名臣之手,是非褒貶,皆有據依,不容妄加筆削。乞以此奏下之史院,俾後來史官,知所以編纘之意,無或輒將成書擅行刪改。”上曰︰“如有未穩處,改削無害。”邁既奉詔開院,亦修成三十余卷矣,而有永思攢宮才役,才歸即去國,尤袤以高宗皇帝實錄為辭,請權罷史院,于是遂已。祥符中,王旦亦曾修撰兩朝史,今不傳。


如果你對容齋三筆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容齋三筆》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