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三 僧官試卿

類別︰子部 作者︰宋•洪邁 書名︰容齋三筆

    唐代宗以胡僧不空為鴻臚卿、開府儀同三司,予已論之矣。自其後習以為常,至本朝尚爾。元豐三年,詳定官制所言,譯經僧官,有授試光祿鴻臚卿、少卿者,請自今試卿者,改賜三藏大法師,試少卿者,賜三藏法師。詔試卿改賜六字法師,少卿四字,並冠以譯經三藏。久之復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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