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張儀說秦王曰︰“世有三亡,而天下得之。”姚氏雲︰“《韓非子》第一篇《初見秦》文與此同。”鮑氏失于考證。呂成公《麗澤集》文,取此篇。
鄒忌不如徐公美,《新序》雲︰“齊有田巴先生,行修于外。王聞其賢,聘之,將問政焉。田巴改制新衣,拂飭冠帶,顧謂其妾,妾曰︰‘佼。’將出門,問其從者,從者曰︰‘佼。’過于淄水,自照視,丑惡甚焉。遂見齊王,齊王問政,對曰︰‘今者大王召臣,臣問妾,妾愛臣,諛臣曰“佼”;問從者,從者畏臣,諛臣曰“佼”。臣至臨淄水而觀,然後知丑惡也。今王察之,齊國治矣。’”與鄒忌之言略同。洪景盧謂︰《孟子》所書齊景公問晏子,與《管子?內言?戒篇》相似,蓋傳記若是者多矣。
齊負郭之民有狐I者,正議閔王,僦 瘁欏0礎堵朗洗呵 貴直論》︰狐援說齊⊥踉唬骸耙籩 Τ掠謚苤 瀋綹怯謚苤 粒 涓善 簦 諶酥 巍M齬 簦 壞彌劣諉恚煌齬 紓 壞眉 諤歟煌齬 掠諭 暈﹦洹M醣孛闃 F湮奘蠱脛 舐萊輪 奘固 綹侵 粒 奘蠱胍舫淙酥 巍!逼臚醪皇塴︰ 齠 薰 迦眨 浯竊唬骸跋瘸 玻 陸 ;後出也,滿囹圄。吾今見民之洋洋然東走,而不知所處。”齊王問吏曰︰“哭國之法若何?”吏曰︰“佟!蓖踉唬骸靶蟹 !焙 搜栽唬骸壩腥俗閱戲嚼矗 秩 蚓櫻 谷酥 荻 妗R笥斜雀桑 庥凶玉悖 胗瀉 R巡揮萌粞裕 僦 獺C 僬咭暈岵畏蚨 誘吆 薄逗 古今人表》作“狐爰”,注︰即狐I也。愚謂︰殺諍臣者必亡,狐援其 敝
齊威王封即墨大夫,燕取齊七十余城,唯莒、即墨不下。田單以即墨破燕。齊王建將入秦,即墨大夫入見,畫臨晉、武關之策,建不听而亡。吁,何即墨之多君子也!建能听即墨大夫之謀,則齊可以勝秦矣。國未嘗無士也。
《太平御覽》引《戰國策》曰︰“吳子問孫武曰︰‘敵人保山據險,擅利而處,糧食又足,挑之則不出,乘間則侵掠,為之奈何?’武曰︰‘分兵守要,謹備勿懈。潛探其情,密候其怠。以利誘之,禁其牧采。久無所得,自然變改。待離其故,奪其所愛。’”今本無之。
樂間入趙,燕王以書謝焉。《新序》以為惠王遺樂毅書。
《新序》樂毅書︰君子絕交無惡言,去臣無惡聲。
戰國有兩公孫弘,一在齊,為孟嘗君見秦昭王;一在中山,言司馬熹招大國之威求相。與漢平津侯為三。《韓子》雲︰“公孫弘斷發而為越王騎。”是又一人也。
《禹貢正義》鄭康成雲︰“《戰國策》︰碣石在九門。”姚宏雲︰“《戰國策》遺逸,如司馬貞引‘馬犯謂周君’、徐廣引‘韓兵入西周’、李善引‘呂不韋言周三十七王’、歐陽詢引‘甦秦謂元戎以鐵為矢’、《史記正義》引‘九門本有宮室而居ヾ’,今本所無。”
晏元獻論秦穆公以由余為賢,用其謀伐戎。夫臣節有死無貳,戎使由余觀秦,終竭謀慮,滅其舊疆,豈鐘儀操南音,樂毅不謀燕國之意哉?秦穆之致由余而闢戎土也,失君君臣臣之訓矣。元獻之論,有補世教,故錄之。
唐太宗問褚遂良曰︰“舜造漆器,禹雕其俎。”其事見《韓子》。由余對秦穆公曰︰“舜作食器,流漆墨其上,國之不服者十三。禹作祭器,墨染其外,朱畫其內,國之不服者三十三。”
薛士龍曰︰“齊威之霸,不在阿、即墨之斷,而在毀譽者之刑。”今按︰毀譽者,乃佞臣周破胡。見《列女傳》。
《大事記》魏以田文為相,《解題》曰︰“田文與孟嘗君姓名適同而在前,《呂氏春秋?審分覽》作商文,所載‘吳起問答’,與《史記》略同。”西山《讀書乙記》謂︰田文,游俠之宗主,以主少國疑自任,未知其可也。誤以為孟嘗君。
王逸雲︰“屈原為三閭大夫。三閭之職,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屈原序其譜屬,率其賢良,以厲國士。”漢興,徙楚昭、屈、景于長陵,以強干弱支,則三姓至漢初猶盛也。莊子曰︰“昭、景也,著戴也;甲氏也,著封也。非一也。”說雲︰“昭、景、甲三者,皆楚同宗也。”甲氏,其即屈氏歟?秦欲與楚懷王會武關,昭睢、屈平皆諫王無行。襄王自齊歸,齊求東地五百里,昭常請守之,景鯉請西索救于秦,東地復全。三閭之賢者,忠于宗國,所以長久。
《陳軫傳》卞莊子刺虎,《戰國策》作“管莊子”,《索隱》引《戰國策》作“館莊子”。館,謂逆旅舍。其人字莊子。
晉、楚之爭霸在鄭,秦之爭天下在韓、魏。林少穎謂︰六國卒並于秦,出于範睢遠交近攻之策。取韓、魏以執天下之樞也,其遠交也。二十年不加兵于楚,四十年不加兵于齊,其近攻也。今年伐韓,明年伐魏,更出迭入無寧歲,韓、魏折而入于秦,四國所以相繼而亡也。秦取六國,謂之蠶食,蓋蠶之食葉,自近及遠。《古史》雲︰“範睢自為身謀,未見有益于秦。”愚謂︰此策不為無益,然韓不用韓 ,魏不廢信陵,則國不亡。
周赧王卒于乙巳,明年丙午,秦遷西周公,而東周君猶存也。壬子,秦遷東周君,而周遂不祀。作史者,當自丙午至壬子,系周統于七國之上,乃得春秋存陳之義。《大事記》周赧後即系秦,朱子以為未當,《綱目》以七國如楚、漢並書之。
七國,齊、魏、趙、韓皆大夫篡,楚為黃,秦為呂,唯燕為舊國,召公之澤遠矣。惠王不用樂毅,太子丹乃用荊軻,其能國乎?
老泉謂︰秦之憂在六國,蜀最僻,最小,最先取;楚最強,最後取,非其憂在蜀也。愚謂︰取蜀則楚在掌中矣,白起所以再戰而燒夷陵也。
魯仲連書︰富比乎陶、衛。延篤注《戰國策》雲︰“陶朱公子荊。”王邵雲︰“魏冉封陶,商君封衛。”今按︰商君封于商,非封衛也。
李文叔《書戰國策》曰︰“為是說者非難,而載是說者為不易得。使秦、漢而後,復有為是說者,必無能載之者矣。”愚觀董晉之答回紇語,李懷光、譚忠之說劉總,詞氣雄健,有先秦風,韓、杜二公之筆力,足以發之也。《董晉行狀》、《燕將錄》。
秦昭王五十一年滅周,是歲漢高祖生于豐沛。天道之倚伏,可畏哉!《史記》昭王五十一年,赧王卒。皇甫謐曰︰“高祖生。”
秦莊襄王元年,滅東周。三年,始皇立,而柏翳之秦亦滅。二世元年,廢衛君,是歲諸侯之起者五國。三年,而秦亡。然則滅人之國,乃所以自滅也。
秦皇欲以一至萬,新莽推三萬六千歲歷紀,宋明帝給三百年期,其愚一也。漢世祖曰︰“日復一日,安敢遠期十歲乎?”真帝王之言哉!
魏公子退讓,而口不忍獻五城;尹翁歸不私,而不敢見其邑子。是以君子正容以悟之,使人之意也消。
箝語燔書,秦欲愚其民而不能愚陳涉;指鹿束蒲,高欲愚其君而不能愚子嬰。
韋昭《洞歷記》︰紂無道,比干知極諫必死,作《秣馬金闕歌》。古歌尚質,必無“秣馬金闕”之語,蓋依托也。
賈生《過秦》曰︰“秦孝公據ャ 獺!貝呵鍤保 ュ 伊鄭 兀 喬賾幸病
史記正誤
《索隱》、《正義》、《史剡》、《通鑒考異》、《古史》、《大事記解題》所考正者,皆不著。
《五帝本紀》列黃帝、顓、辛、堯、舜,謂︰“孔子所告宰予,儒者或不傳,及《春秋》、《國語》,發明《五德》、《系姓》章矣。《書》缺有間,乃時見于他說。”五峰胡氏曰︰“仲尼《系易》,歷敘制器致用,兼濟生民者,獨稱犧、農、黃帝、堯、舜氏,蓋以是為五帝也,而顓、辛無聞焉。太史公所載,特形容之虛語爾。”朱文公曰︰“《易大傳》,孔聖之言;八卦,文字之祖,何故遺而不錄?”
舜年二十以孝聞,年三十堯舉之,年五十攝行天子事,年六十一代堯踐帝位。踐帝位三十九年。《書正義》曰︰“舜年六十二為天子。《大禹謨》︰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載,乃求禪禹。《孟子》雲︰‘舜薦禹于天十七年。’是在位五十年明矣。《史記》皆謬。”
《夏本紀》︰太康崩,弟仲康立。仲康崩,子相立。相崩,子少康立。《左傳正義》曰︰“太康失邦,及少康紹國,尚有百載,乃滅有窮。《本紀》不言羿、浞之事,是遷說之疏。”
《殷本紀》︰祖乙遷于邢。《書正義》曰︰“鄭玄雲︰‘祖乙去相居耿,而國為水所毀,于是修德以御之,不復徙也。’”
小辛立,殷復衰,百姓思盤庚,乃作《盤庚》三篇。與《書序》違,非也。
太甲既立三年,伊尹放之于桐宮。居桐宮三年,悔過反善。伊尹乃迎而授之政,謂太甲歸亳之歲。已為即位六年,遷說妄也。
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為德,立其廟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訓》。與《書序》相違。
帝陽甲之時,殷衰,自中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比九世亂。《皇王大紀》曰︰“以其世考之,自沃丁至陽甲,立弟者九世。”中丁之名,誤也。
太戊,為太甲之孫。《三代表》雲︰“太戊,小甲弟。”則亦是沃丁弟,太甲子。《書正義》謂︰《本紀》、《世表》必有一誤。
《周本紀》︰不 末年,夏氏政亂,去稷不務,不 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間。《周語》雲︰“不 自竄于戎狄之間。”韋昭雲︰“不 去夏而遷于豳。”《詩正義》︰案《公劉》之篇,公劉避亂適豳。公劉者,不 之孫。
古公有長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季歷。《左傳正義》曰︰“如《史記》之文,似王季與太伯別母,遷言疏繆。太伯、虞仲闢季歷適荊蠻,若有適庶,不須相闢。知其皆同母也。”
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歐陽公以為妄說。五峰胡氏曰︰“詩人言文王受命,指其至誠動天,得天人之助耳。”李子思曰︰“以虞芮質成之年,為文王興王業之初則可,而謂文王于是自稱王則不可。”朱文公謂︰《武成》有“惟九年大統未集”之說,若以在位五十年推之,不知九年當從何處數起?亦未見史遷全不是,歐公全是,不若兩存之。劉道原曰︰“遷不見《古文尚書》,以文王受命七年而崩。孔安國見《武成篇》,故《泰誓傳》曰︰‘周自虞芮質厥成,諸侯並附。’以為受命之年,至九年文王卒。劉歆《三統歷》以為九年。”
武王祭于畢,觀兵盟津。歐陽公曰︰“《伯夷傳》又載父死不葬之說,皆不可為信。”程子曰︰“觀兵必無此理。今日天命絕,則紂是獨夫,豈容更待三年?”林氏曰︰“漢儒以觀政轉為觀兵,而為周師再舉之說。”
武王追思先聖,乃褒封神農之後于焦,封黃帝之後于薊,封帝堯之後于祝,封帝舜之後于陳。《禮記正義》曰︰“追思先聖乃封之,與《樂記》未及下車義反,當以《記》為正。”
襄王母早死,後母曰惠後,生叔帶。《左傳》曰︰“母弟,俱是惠後所生。”《正義》曰︰“《史記》謬也。”
周、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呂成公曰︰“《古史》︰案《汲冢紀年》共伯和干王位,故謚共和。”《左傳》王子朝告諸侯曰︰“諸侯釋位,以間王政,宣王有志而後效官。”推是而言,則厲、宣之間,諸侯有去其位而代王為政者。《莊子》曰︰“共伯得之于丘首。”
舜封棄于邰,號曰後稷。《詩正義》曰︰“稷之功成,實在堯世,其封于邰,必是堯之封,故《箋》、《傳》皆以為堯。《本紀》以後稷之號,亦起舜時,其言不可信也。”
武王伐紂,卜龜兆不吉,群公皆懼,惟太公強之。《書正義》曰︰“太公《六韜》雲︰‘卜戰,龜兆焦,筮又不吉。太公曰︰“枯骨朽蓍,不逾人矣。”’彼言不吉者,《六韜》之書,後人所作,《史記》又采用《六韜》,好事者妄矜太公,非實事也。”
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立五十五年。《書正義》曰︰“《孔傳》雲穆王即位過四十矣,不知出何書?遷若在孔後,或當各有所據。”
《秦本紀》︰晉獻公虜虞君與其大夫百里奚,以為秦穆公夫人媵于秦。百里奚亡秦走宛,楚鄙人執之,穆公以五 羊皮贖之。範太史曰︰“《商鞅傳》又載趙良之言曰︰‘五 大夫,荊之鄙人也。自蠰于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穆公知之,舉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史記》所傳,自相矛盾如此。”朱文公曰︰“按《左氏》,媵秦穆姬者,乃井伯,非百里奚也。”
賜襄公岐以西之地,襄公生文公,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東獻之周。《詩正義》曰︰“鄭氏《詩譜》言橫有周西都宗周畿內八百里之地,則是全得西畿,與《本紀》異。案終南之山,在岐之東南。大夫之戒襄公,已引終南為喻,則襄公亦得岐東,非唯自岐以西也。如《本紀》之言,文公獻岐東于周,則秦之東境,終不過岐。而春秋之時,秦境東至于河,明襄公救周,即得之矣。《本紀》之言不可信也。”
《呂後本紀》,夾T鄭氏曰︰“遷遺惠而紀呂,無亦獎盜乎?”
《樂書》︰得神馬渥窪水中,為《太一之歌》ゝ。後伐大宛,得千里馬,為歌。中尉汲黯進曰。雲雲。丞相公孫弘曰︰“黯誹謗聖制。”說齋唐氏曰︰“按《漢書?武帝紀》元鼎四年秋,馬生渥窪水中,作《天馬之歌》。太初四年春,貳師將軍廣利斬大宛王首,獲汗血馬,來作《西極天馬之歌》。而元狩二年春三月,丞相弘薨,則先元鼎四年,已八年矣。《汲黯傳》︰渾邪王降之歲,汲黯坐法免官,隱田園者數年,至更立五銖錢,復起為淮陽太守,居淮陽十歲而卒。按《武紀》昆邪之降在元狩二年,而行五銖錢在五年,又十歲,則元封四年也。其去太初四年,尚六年,則汲黯之卒亦久矣。今《樂書》乃雲得大宛馬而作《天馬之歌》,汲黯嘗有言而公孫弘又從而譖之,不亦厚誣古人哉!況黯在武帝時,始為謁者遷滎陽令,稱疾歸,乃召為中大夫,又出為東海太守,又召為主爵都尉,又公孫弘請徙為右內史,數歲而免官,又數歲而起為淮陽太守,則未嘗為中尉也。假使黯之言,在馬生渥窪之年,則弘之死固已久矣。《漢書?司馬遷傳》言《史記》十篇,有錄無書,而注言《樂書》亦亡,則此非遷之作明矣。使遷在當時而乖舛如此,不亦繆乎?”
《天官書》︰東宮蒼龍,南宮朱鳥,西宮咸池,北宮玄武。吳氏曰︰“蒼龍、朱鳥、玄武,各總其方七宿而言。咸池,別一星名,《晉?天文志》所謂天潢南三星,曰咸池、魚囿者是已,豈所以總西方七宿哉?又列參白虎于昴、畢之後,何其類例之駁也?”
《十二諸侯年表》︰敬王四十一年,孔子卒。四十三年,敬王崩。《周本紀》︰敬王崩,子元王立。八年崩,子定王立。《六國年表》︰定王元年,《左傳》盡此。《左傳正義》曰︰“《杜世族譜》雲︰‘敬王三十九年,魯哀公十四年,獲麟之歲也。四十二年而敬王崩,敬王子,元王十年,《春秋》之傳終矣。’與《史記》不同。史記世代年月,事多舛錯,故班固以文多抵牾。案《世本》︰敬王崩,貞王介立,貞王崩,元王赤立。宋忠注引《太史公書》雲︰‘元王仁生貞王介,與《世本》不相應,不知誰是?’則宋忠不能定也。《帝王世紀》︰敬王三十九年,《春秋經》終。四十四年,敬王崩,子貞定王立。貞定王崩,子元王立。是《世本》與《史記》參差不同。書籍久遠,事多紕繆,杜違《史記》,亦何怪焉?”
《吳世家》以光為諸樊之子,僚為夷昧之子。《左傳正義》曰︰“《世本》雲︰‘夷昧及僚,夷昧生光。’服虔雲︰‘夷昧生光而廢之。僚者,夷昧之庶兄。夷昧卒,僚代立,故光曰︰“我王嗣也。”’是用《公羊》為說也。杜言‘光,吳王諸樊子’,用《史記》為說也。班固雲︰‘遷采《世本》為《史記》,而今之《世本》與遷言不同。《世本》多誤,不足依憑,故杜以《史記》為正。’”
《傳》言︰大伯端委,仲雍斷發。《史記》雲︰“二人皆文身斷發,示不可用。”文身斷發,自闢害耳,遠適荊蠻,則周人不知其處,何以須示不可用也?皆遷之謬。石林葉氏曰︰“以《春秋傳》考之,斷發文身蓋仲雍,大伯無與焉。”
越王滅吳,誅太宰骸!鍛 餳汀吩唬骸啊蹲蟠 罰喊I 哪耆蛟攏 L 繚劍 舅錁澹 蛺 憾 陝稈傘T諼饌齪蠖 暌病 喝胊揭嚶檬攏 駁夢饌黽粗鐫眨俊
《宋世家》︰武王克殷,微子肉袒面縛,左牽羊,右把茅。《書正義》曰︰“面縛,縛手于後,故口餃其璧,又安得左牽羊,右把茅也?”
《燕世家》︰成王既幼,周公攝政,當國踐阼ゞ,召公疑之,作《君]》。《書正義》曰︰“此篇是致政之後,言留輔成王之意。其文甚明,遷妄為說爾?”
《衛世家》︰莊公娶齊女為夫人,而無子。又娶陳女為夫人,生子早死。陳女女娣生完,完母死,莊公命夫人齊女子之。《詩正義》曰︰“禮,諸侯不再娶,且莊姜仍在。《左傳》唯言‘又娶于陳’,不言‘為夫人’;《左傳》言莊姜以為己子,雲‘完母死’亦非也。”
武公殺兄篡國。呂成公曰︰“武公在位五十五年,《國語》又稱武公年九十有五,猶箴儆于國。計其初即位,其齒蓋已四十余矣。使果弒共伯而篡立,則共伯見弒之時,其齒又加長于武公,安得謂之早死乎?髦者,子事父母之飾,諸侯既小斂,則脫之。《史記》謂 侯已葬而共伯自殺,則是時共伯已脫髦矣,《詩》安得猶謂之‘ 彼兩髦’乎?是共伯未嘗有見弒之事,武公未嘗有篡弒之惡也。”
初,宣公愛夫人夷姜。《左傳正義》曰︰“A淫而謂之夫人,謬也。”
《鄭桓公世家》雲“宣王庶弟”,《年表》雲“宣王母弟”。《詩正義》曰︰“《世家》、《年表》自乖異。”
虢、鄶果獻十邑,桓公竟國之。《詩正義》曰︰“《詩譜》武公卒取十邑,如《世家》,則桓公皆自取十邑。馬遷見《國語》有‘史伯為桓公謀取十邑’之文,不知桓身未得,故傅會為此說耳。《外傳》雲︰‘皆子男之國,虢、鄶為大。’則八邑各為其國,非虢、鄶之地,無由得獻之桓公也。”《左傳正義》曰︰“案《鄭語》,桓公始謀,未取之也。武公始國,非桓公也。全滅虢、鄶,非獻邑也。遷之言皆謬。”
《齊世家》︰胡公始徙都薄姑。周夷王之時,獻公因徙薄姑,都治臨淄。《詩正義》曰︰“《詩?A民》雲︰‘仲山甫徂齊。’《傳》曰︰‘古者諸侯逼隘,則王者遷其邑而定其居。蓋去薄姑,遷于臨淄。’以為宣王之時,始遷臨淄,與《世家》異。毛公在遷之前,其言當有據。”
頃公十一年,晉初置六卿。賞鞍之功,頃公朝晉,欲尊王晉景公,景公不敢當。《晉世家》︰景公十二年,齊頃公如晉,欲上尊景公為王。景公讓不敢。《左傳正義》曰︰“此時天子雖微,諸侯並盛,晉文不敢請隧,楚莊不敢問鼎。又齊弱于晉,所較不多,豈為一戰而勝,便即以王相許?準時度勢,理必不然。齊侯朝于晉,將授玉。遷之意所以有此說者,當讀此《傳》‘將授玉’,以為‘將授王’,遂飾成為此謬辭耳。”
《魯世家》︰哀公奔越,國人迎哀公復歸,卒于有山氏。《左傳正義》曰︰“《傳》稱國人施罪于有山氏,不得復歸,而卒于其家也。遷妄耳。”
《齊世家》︰周西伯昌與呂尚陰謀修德以傾商政,其事多兵權與奇計,故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石林葉氏曰︰“其說蓋出《六韜》。夫太公賢者也,其所用王術也,其所事聖人也,則出處必有義,而致君必有道。自墨翟以太公于文王為忤合,而孫武謂之用間。且以嘗為文、武將兵,故尚權詐者,多並緣自見。”說齋唐氏曰︰“三分有二而猶事商,在眾人必以為失時;三後協心而後道洽,在常情必以為無功。二聖人信之篤,守之固,至誠惻怛之心,寬厚和平之政,浹于斯民,固結而不可解。此豈矯拂而偽為?亦出于自然而已。彼太史公曾不知此,乃曰︰‘周西伯昌囚 里,歸與呂尚陰謀修德以傾商政。’又曰︰‘周公聞伯禽報政遲,乃嘆曰︰“魯後世其北面事齊矣!”’此特戰國變詐之謀,後世苟簡之說,殆非文王之事,周公之言也。遷不能辨其是否,又從而筆之于書,使後人懷欲得之心,務速成之功者,借此以為口實,其害豈小哉?”
《晉世家》︰鄂侯 立六年,當魯隱五年,卒;子哀侯光立。《詩正義》曰︰“案《左傳》隱五年,曲沃莊伯伐翼,翼侯奔隨。秋,王命虢公伐曲沃,而立哀侯于翼。六年,翼九宗五正,頃父之子嘉父,逆晉侯于隨,納諸鄂,晉人謂之鄂侯。則哀侯之立,鄂侯未卒,《世家》言卒,非也。”
獻公使士 盡殺諸公子,而城聚都之,命曰絳。《詩正義》曰︰“案《左傳》‘士 使群公子盡殺游氏之族,乃城聚而處之’,則城聚以處群公子,非晉都也,言‘命聚曰絳’,非也。”
天子使王子虎命晉侯為伯,周作《晉文侯命》。夾T鄭氏曰︰“于時去文侯十有五世,而誤以文侯為重耳。”
申生母,齊桓女也,同母女弟,為秦穆夫人。夷吾母,重耳母女弟也。《左傳正義》曰︰“案《傳》,申生之母,本是武公之妾。武公末年,齊桓始立,不得為齊桓女也。虢射,惠公之舅;狐偃,文公之舅,二母不得為姊妹也。皆遷之妄。”
夢天謂武王曰︰“余命女生子名虞。”《左傳正義》曰︰“邑姜方震而夢,明是邑姜夢矣,安得以為武王夢也?薄姬之夢龍據其心,燕 衛嘉﹤鶴櫻 私悅畏 諛福 撕我悅畏 詬福渴喬ㄖ !
《陳世家》︰桓公鮑卒,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為佗殺五父及桓公太子免而立佗,是為厲公。太子免之三弟,長者名躍,中曰林,少曰杵臼,與蔡人共殺厲公而立躍,是為利公。《詩正義》曰︰“案《左傳》桓五年,文公子佗殺太子免而代之,則是佗自殺免,非蔡人為佗殺免也。六年,蔡人殺陳佗。莊二十二年《傳》曰︰‘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五父與佗一人,不得雲‘為佗殺五父’也。六年,殺佗;十二年,陳侯躍卒,則厲公即是躍。躍既為厲公,則無復利公矣。既誤以佗為厲公,又妄稱躍為利公。《世家》言‘佗死而躍立,立五月而卒’,然則躍亦以桓六年卒矣。而《春秋》躍卒在桓十二年,非徒五月。皆《史記》之謬。”《左傳正義》曰︰“束 言‘遷分一人以為兩人,以無為有’,謂此事也。”
舜居媯I,其後因姓媯氏。《左傳正義》曰︰“《世本》︰舜姓姚氏,虞思猶姓姚也。至胡公,周乃賜姓為媯,謂胡公之前已姓媯,妄也。”
《楚世家》︰高陽生稱,稱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高辛氏之火正,能光融天下,帝嚳命曰祝融。《詩正義》曰︰“《楚語》稱‘顓頊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則黎為火正,高陽時也。言高辛者,以重黎是顓頊命之,歷及高辛,仍為此職,故二文不同也。黎實祝融,重為南正,而《楚世家》同以重黎為祝融,謬也。《世家》又雲︰‘帝嚳誅重黎,而以其弟吳回為重黎後,復居火正,為祝融。’《鄭語》以八姓為黎後者,以吳回系黎之後,復居黎職,故本之黎也。《左傳》︰少 氏有子曰重,顓頊氏有子曰黎,《史記》以重、黎為一人,又言以吳回為重黎,皆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