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殺黿

類別︰子部 作者︰宋•周 書名︰清波雜志

    熙寧中,侍禁孫勉,監澶州堤,見一黿自黃河順流而下,射殺之,繼而暴卒。入冥為黿訴,當償命。殿上主者乃韓魏公,勉實故吏,乃再三求哀。公教乞檢房簿,既至陰府,如所教,以尚有壽十五年,遂放還。《韓魏公別錄》所書,其略如此。《魏公家傳》則雲︰“右侍禁孫勉,監元城埽,埽多墊陷,費工料。勉詢知有巨黿穴其下,乃伺出射殺之。數日,勉方晝臥,為吏追去︰‘有黿訴,當往證之。’既至一宮闕,守衛甚嚴,吏雲︰‘紫府真人宮也。’勉仰視,真人乃韓魏公也。亟俯伏訴,公微勞之曰︰‘汝當往陰府證事乎?’勉述殺黿事。公取黃誥示之,謂曰︰‘黿不與人同,彼害汝埽,殺之,汝職也。’遣之使去,出門遂寤。事既播揚,神皇謂輔臣曰︰‘離說韓琦為真人事否?’皆曰︰‘未之聞也。’上具道所以,咨嗟久之。”二說不同,當以《家傳》為正。又一說︰政和間,方士王老志語公之子吏部侍郎粹彥曰︰“紫府真人乃陰官之貴,未為天仙。”又雲︰“公亦嘗為十華真人下侍者。”粹彥曰︰“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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