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吏文弊
類別︰子部 作者︰宋•周 書名︰
清波雜志
鄔砟云穜i元友謂,理減年,賞于浙東鹽司。吏以賂不滿欲,實封奏狀,外封貼黃,以“謂”為“渭”。亟往易之,度其中必不誤書,特以此一字見邀。昔州郡按酒官醞造違律,不任沽賣,吏受賄,于“任”字上加一點,遂免責罰。豈刻木輩心傳此術,以資弊鄔砥C唐史亦載有書“漬”為“清”者,以是知添改偏傍,有自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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