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東坡謫居中勇于為義

類別︰子部 作者︰宋•費袞 書名︰梁溪漫志

    陸宣公謫忠州,杜門謝客,惟集藥方,蓋出而與人交,動作言語之際皆足以招謗,故公謹之。後人得罪遷徙者多以此為法,至東坡則不然,其在惠州也,程正輔為廣中提刑,東坡與之中外,凡惠州官事悉以告之。諸軍缺營房,散居市井,窘急作過。坡欲令作營屋三百間,又薦都監王約、指使藍生同干惠州,納秋米六萬三千餘石,漕符乃令五萬以上折納見錢,坡以為嶺南錢荒,乞令人戶納錢與米,並從其便。博羅大火,坡以為林令在式假,不當坐罪,又有心力可委,欲專牒令,修復公宇倉庫,仍約束本州科配。惠州造橋,坡以為吏孱而胥橫,必四六分分了錢造成一座河樓橋,乞選一健干吏來了此事。又與廣帥王敏仲書,薦道士鄧守安,令引蒲澗水入城,免一城人飲咸苦水、春夏疾疫之患。凡此等事多涉官政,亦易指以為恩怨,而坡奮然行之不疑,其勇于為義如此,謫居尚爾,則立朝之際其可以死生禍福動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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