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王平為司理,不阿旨以殺無辜 

類別︰子部 作者︰宋•王明清 書名︰揮麈後錄

    仁宗朝侍御史王平,字保衡,侯官人。章聖時,初為許州司理參軍。里中女乘驢單行,盜殺諸田間,褫其衣而去。驢逸,田旁家收系之。吏捕得驢,指為殺女子者,訊之四旬。田旁家認收系其驢,實不殺女子。保衡意疑甚,以狀白府。州將老吏,素強子,不之听,趣令具獄。保衡持益堅,老守怒曰︰“掾懦耶?”保衡曰︰“坐懦而奏,不過一免耳。與其阿旨以殺無辜,又陷公于不義,校其輕重,孰為愈邪?”州將因不能奪。後數日,河南移逃卒至許,劾之,乃實殺女子者。田旁家得活。後因眾見,州將謝曰︰“微司理,向幾誤殺平人。”此與夫錢淡成何異,位雖不顯。保衡娶曾氏宣靖之妹,生三子︰回字深父,ゃ字于直,向字容季,俱列《兩朝史儒學傳》。所著書傳于薦紳為多。深父子汶,字道原,詩文尤奇。有集,先人作序行于世。陰德之報,有從來矣。              


如果你對揮麈後錄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揮麈後錄》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