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肅宗時,王 以祠禱見寵,驟得宰相。帝嘗不豫, 遣女巫乘傳,分禱天下名山大川。巫皆盛服,中人護領,所至干托州縣,賂遺狼藉。時有一巫美而艷,以惡少年數十自隨,尤��狡不法。馳入黃州,刺史左震晨至館請事,門 不啟,震怒,破 入,取巫斬廷下,悉誅所從少年,籍其贓得十余萬,因遣還中人。 不能詰,帝亦不加罪。震剛決如此,而史不記其他事。予讀元次山集,有左黃州表一篇雲︰“乾元己亥,贊善大夫左振,出為黃州刺史,下車,黃人歌曰︰‘我欲逃鄉里,我欲去墳墓;左公今既來,誰忍棄之去。’後一歲,又歌曰︰‘吾鄉有鬼巫,惑人人不知;天子正尊信,左公能殺之。’蓋此巫黃人也。振在州三遷侍御史,判金州刺史,將去,黃人多去思,故為作表。”予謂振〔即震也。〕為政宜民,見于歌頌,史官當特書之于循吏中,而僅能不沒其實,故為標顯于此。己亥者,乾元二年。 以元年五月,自太常少卿拜中書相,二年三月罷,本紀及宰相表同。而新史本傳,以為三年自太常卿拜相,明日罷,失之矣。乃承舊史之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