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 徙木僨表

類別︰子部 作者︰宋•洪邁 書名︰容齋四筆

    商鞅變秦法,恐民不信,乃募民徙三丈之木而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金,乃下令。吳起治西河,欲諭其信于民,夜置表于南門之外,令於邑中曰︰“有人能僨表者,仕之長大夫。”民相謂曰︰“此必不信。”有一人曰︰“試往僨表,不得賞而已,何傷?”往僨表,來謁吳起,起仕之長大夫。自是之後,民信起之賞罰。予謂鞅本魏人,其徙木示信,蓋以效起,而起之事不傳。


如果你對容齋四筆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容齋四筆》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