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 告命失故事

類別︰子部 作者︰宋•洪邁 書名︰容齋四筆

    祖宗時知制誥六員,故朝廷除授,雖京官磨勘,選人改秩,奏薦門客、恩科助教,率皆命詞,然有官列已崇而有司不舉者,多出時相之意。劉原甫掌外制,以任顓落職,不降誥詞,曾奏陳以為非故事,得旨即施行之。已而劉元瑜、王琪降官,直以敕牒。劉又言非朝廷賞罰訓誥毖重之意。今觀劉集,有太平州文學袁嗣立改江州文學制雲︰“昔先王簡不帥教而不變者,屏之裔土,終身不齒,若爾之行,豈足顧哉!然猶假以仕版,徙之善郡,不貲之恩也。勉思自新,無重其咎。”未幾,嗣立又徙洪州,制雲︰“爾頃冒憲典,遷之尋陽,復以親嫌,于法當避。夫薄志節、寡廉恥者,固不可使處有嫌之地,益徙豫章,思自湔滌。”嗣立之事微矣,乃費兩誥,讀此命書,可知其人。漫書之以發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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