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語音之異,至于不能相通,故器物花木之屬,雖人所常用,固有不識者。如毛、鄭釋詩,以梅為楠,竹為王芻,蔞為翹翹之草是矣。顏師古注漢書亦然。淮南王安諫武帝伐越書曰︰“輿轎而 領。”服虔曰︰“轎音橋,謂隘道輿車也。”臣瓚曰︰“今竹輿車也,江表作竹輿以行。”項昭曰︰“陵絕水曰轎,音旗廟反。”師古曰︰“服音、瓚說是也,項氏謬矣。此直言以轎過領耳,何雲陵絕水乎?旗廟之音,無所依據。”又武帝紀︰“戈船將軍。”張晏曰︰“越人于水中負人船,又有蛟龍之害,故置戈于船下,因以為名。”瓚曰︰“伍子胥書有戈船,以載干戈,因謂之戈船也。”師古曰︰“以樓船之例言之,則非為載干戈也。此蓋船下安戈戟以御蛟鼉水蟲之害。張說近之。”二說皆為三劉所破,雲︰“今南方竹輿,正作旗廟音,項亦未為全非。顏乃西北人,隨其方言,遂音橋。”又雲︰“船下安戈戟,既難厝置,又不可以行。且今造舟船甚多,未嘗有置戈者,顏北人,不知行船。瓚說是也。”予謂項音轎字是也,而雲陵絕水則謬,故劉公以為未可全非。張晏雲“越人于水中負船”,尤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