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 山公啟事

類別︰子部 作者︰宋•洪邁 書名︰容齋四筆

    晉書山濤傳︰“濤再居選職,十有余年,每一官缺,輒啟擬數人,詔旨有所向,然後顯奏,隨帝意所欲為先。故帝之所用,或非舉首,眾情不察,以濤輕重任意。或譖之于帝,濤行之自若。一年之後,眾情乃寢。濤所奏甄拔人物,各為題目,時稱山公啟事。”此語今多引用,然不得其式,法帖中乃有之,雲︰“侍中、尚書僕射、奉車都尉、新沓伯臣濤言,臣近啟崔諒、史曜、陳準可補吏部郎,詔書可爾。此三人皆眾所稱,諒尤質正少華,可以崇教,雖大化未可倉卒,風尚所勸,為益者多,臣以為宜先用諒。謹隨事以聞。”觀此一帖,可以概見。然所啟三人,後亦無聞,既雲皆眾所稱,當不碌碌也。舊潭帖為識者稱許,以為賢于他本,然于此奏“未可倉卒”之下,乃雲“風筆惻然”,全無意義。今所錄者,臨江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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