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五 北郊議論

類別︰子部 作者︰宋•洪邁 書名︰容齋四筆

    三代之禮,冬至祀天于南郊,夏至祭地于北郊。王莽于元始中改為合祭,自是以來,不可復變。元豐中,下詔欲復北郊,至六年,唯以冬至祀天,而地不及事。元七年,又使博議,而許將、顧臨、範純禮、王欽臣、孔武仲、杜純各為一說。逮甦軾之論出,于是群議盡廢。當時諸人之說有六︰一曰,今之寒暑與古無異,宣王六月出師,則夏至之日,何為不可祭;二曰,夏至不能行禮,則遣官攝行,亦有故事;三曰,省去繁文末節,則一歲可以再郊;四曰,三年一祀天,又一年一祭地;五曰,當郊之歲,以十月神州之祭,易夏至之方澤,可以免方暑舉事之患;六曰,當郊之歲,以夏至祀地于方澤,上不親郊,而通火于禁中望祀。軾皆闢之,以謂無一可行之理,其文載于奏議,凡三千言。元符中,又詔議合祭,論者不一,唯太常少卿宇文昌齡之議,最為簡要。曰︰“天地之勢,以高卑則異位,以禮制則異宜,以樂則異數。至于衣服之章,器用之具,日至之時,皆有辨而不亂。夫祀者,自有以感于無,自實以通于虛,必以類應類,以氣合氣,然後可以得而親,可以冀其格。今祭地于圜丘,以氣則非所合,以類則非所應,而求高厚之來享,不亦難乎?”後竟用其議。此兩說之至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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