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卦傳 第六章

類別︰經部 作者︰不詳 書名︰易傳

    原文︰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橈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煥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ヾ故水火不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即成萬物也。ゝ

    注釋︰

    ヾ疾︰急速。橈︰本指舟輯。此引申為散,吹拂。燥︰干。$︰一本作“$”,有干燥之義。盛︰成。

    ゝ水火不相速︰一本無“不”字。案上文“水火不相射”,“雷風不相悖”,當以無“不”字為是。帛書《易經》作“火水相射,雷風相�_(薄)”即其證。逮,及。悖︰逆。

    今譯︰

    所謂神,是指奇妙生成萬物而言。鼓動萬物,沒有比雷更急速的;吹散萬物,沒有比風更迅疾的;干燥萬物,沒有比火更炎熱的;喜悅萬物,沒有比澤更欣悅的;滋潤萬物,沒有比水更濕潤的;終結、開始萬物,沒有比艮更成功的。所以水火相互吸引,雷風不相違背,山澤氣息相通,然後才能變化而生成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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