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事始 ○婦女稱姐
類別︰子部 作者︰宋•吳曾 書名︰
能改齋漫錄
婦女以姐為稱。《說文》曰︰“ 字或作姐,古字假借也。”子也切。近世多以女兄為姐,蓋尊之也。按魏繁欽《與文帝箋》曰︰“自左 真史內謇姐名倡。”《魏志》曰︰“文帝令杜夔與左 真等,于賓客之中,吹笙鼓琴。”李善注雲︰“其史內謇姐,蓋亦當時之樂人。”以是知婦人之稱姐,漢、魏已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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