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事始 ○正五九月不上任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曾 书名:能改斋漫录

    本朝士大夫相传,正月、五月、九月不上任。以火德王天下,正、五、九月皆火德,生壮老之位。其说无稽也。其后见窦苹《唐书音训》,其注《高祖纪》:“正、五、九三月,不行死刑。”引释氏智度论曰:“天帝释以大宝镜照四大神洲,每月一移,察人善恶。正月、五月、九月照南赡部洲,故以此月省刑修善。”予以是知正、五、九所以不上任者,政以此耳。盖士大夫初到官,必施刑责。今之州郡所以为供给者,此三月不支羊肉钱,盖沿唐故事。但历时久远,无有能讨其源流者耳。偶读窦所引用,于是始知不用正、五、九上官之理。信乎!天下之书,要当无所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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