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辨誤 ○丁產簿書言丁推
類別︰子部 作者︰宋•吳曾 書名︰
能改齋漫錄
畢仲詢《幕府燕談錄》雲︰“今之州縣造丁產簿書,言丁推者,其推字殊無意義。當為稚字,言其童稚未成丁也。蓋唐避高宗廟諱,治與稚音同,故改作推。”又宋敏求《春明退朝錄》雲︰“吳正肅言,律令有丁推,推字不通。少壯之意,當是丁稚。唐以大帝諱避之,損其點畫。”予以二公言非是。且推者,推排之意,擇其及丁而升之。故至今州縣謂之推排,其義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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