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事实 ○橹或作橹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曾 书名:能改斋漫录

    干橹字,《复占编》以橹字或作橹。贾谊《过秦论》:“伏尸百万,流血漂卤。”乃知古橹字无木,后人增之耳。故《文选》孔璋《檄吴将校部曲文》引: “伏尸千万,流血漂橹”,止作从木,与《史记》、前汉《过秦论》卤字不同。《通典》用卤簿,则戟楯在外,刀楯在内。以此知卤乃干橹之橹,无可疑者。其曰 “簿”者,籍记之称也。《后汉•志》曰:“乘舆大驾,公卿奉引,太仆卿大将军参乘,属车八十一乘,备千乘万骑。西都行祠天郊甘泉备之,官有其注,名曰甘泉卤簿。”盖卤簿始于武帝。其称曰“官有其注”,则其为籍记干橹之称,又可知也。应劭亦有《汉宫卤簿图》。韦昭曰:“橹,大楯。”苏鹗《演义》以“卤者,鼓也;簿者,部也。”臆说无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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