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事实 ○有狐绥绥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曾 书名:能改斋漫录

    《卫诗》:“有狐绥绥,在彼淇梁。”毛曰:“绥绥,匹行貌。”按,禹年三十未娶,行涂山,恐时暮失嗣,辞曰:“吾之娶,必有应也。”乃有白狐,九尾,而造于禹。禹曰:“白者,吾服也。九尾者,其证也。”于是涂山人歌曰:“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成于家室,我都攸昌。”于是娶涂山女。乃知称狐而以绥绥云者,禹时已有矣。出《吕氏春秋》。


如果你对能改斋漫录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能改斋漫录》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