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拜職官、人口盡行發遣,大金國人馬抽回,議定更不以黃河為界,只將地土稅賦所出,改添歲幣七百萬貫。今來河北、河東人馬抽回,賞軍銀五百萬兩,絹五百萬匹,金五十萬兩。
事目
自新結好已後,凡圖書往復,並依伯佷禮體施行。今放黃河更不為界,可太原、中山、河間等府一帶所有地分畫立疆至,將來撥屬本朝,于內城池別有變亂,貴朝應管擒制交送。來示改添歲幣七百萬貫,今減五百萬貫,除自來已合交送銀、絹兩項外,擬只歲輸二百萬貫,合要賞軍物帛並書籍下項︰書五監,金五百萬兩,銀五千萬兩,雜色表段一百萬匹,里絹一百萬匹,馬、牛、騾各一萬頭匹,駝一千頭。
事目
皇弟康王、少宰科一員前去相見,以示信好,便請遣回,賞散河北、河東路軍物帛並書籍下項︰
書五監,金五百萬兩,銀五千萬兩,雜色表段一百萬匹,里絹一百萬匹,馬、牛、騾各一萬頭匹,駝一千頭。
右即今盡據城中所有,內自宮禁系官司,與士民宮觀寺院等處,已行根刷。慮或不足,須至稍寬期限,更于河北州縣及外路州軍起發送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