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回答書外事件

類別︰子部 作者︰金•佚名 書名︰大金吊伐錄

    一、諭及上皇自省前非,傳付今上,應有誤國奸臣,並令貶竄。勘會議和文字,別有貶竄,此亦誠如來諭。蓋緣初膺傳國,奸邪未見,刑誅之事難以遽加,然亦不久漸逐,不令在內,今則或竄或誅,既已久矣。後以不明,繼用吳敏、李綱,吳敏則為少宰,李綱則知樞密,皆居要地,親執政柄,不知元乃蔡京、蔡攸之黨,陰相交結,欲報蔡氏之恩,希冀復用,其所妄作一體蔡氏,其所稱密奉聖旨皆其專輒,所為承差信使面出帛書半印,見之悚然,豈不慚負?此吳敏、李綱相協為之,初不加察,為所詿誤。昨因言章交攻,因先遣李綱在外為宣撫使,雖是總兵,其實不令在朝。然吳敏猶為少宰,中外相應,為奸不已。自古將臣總兵不從中制,故得自閫以外將軍制之,所以李綱在外,擅自發兵。若論誤國之罪,可擢二人之發,今則吳敏、李綱皆已竄逐遐裔。

    一、見諭願不听納奸臣,至誠修睦,此乃善言見誨,德意甚美,豈勝感服?大抵天道昭然,咫尺可畏,況為人主臨御萬民,一言一語何可不思,既許講和,願觀其後。

    一、天下之情,違近皆一,睽間則疑生,和會則疑釋。兩朝構兵,初因睽間,雖有使人去來,書辭往返,然言不盡意,未免生疑。惟在聰明,深加孚察。

    一、承差信使人未至,本朝聞,先遣二人持牒威勝軍界。

    威勝軍小處,不敢便申朝廷,先申宣撫使。是時宣撫李綱身在懷州,見牒有問罪之名,知罪在已,畏懼朝廷必治其罪,于是巧說遷延,不以聞達。其後威勝軍奏到,即便時發遣,接伴在河陽等候多日,不聞來耗。朝廷再三催促,方知軍前信使入界。

    古者交兵,使在其間,若非李綱挾情,豈有稽留之理?

    一、發遣張孝純家屬,垂情講好,蓋亦憐無罪之民。為首就誅,宜可緩也。已孤之旅,使悲號而載路,宜慈惠之動懷。

    彼微類何足以除,況威聲已著于遠!聰明幸察,旨意無他。

    一、亡遼人有未發遣,契勘亡遼人在此遠近有之,其有官人皆是額外添差,並不令管勾職事,無補州縣,徒費祿廩,自欲發遣,非所佔吝。向者發遣,正在擾攘之際,寇盜縱橫,涂路奸澀,多遭攘奪,以被殘害,致老幼失所,深可憫憐。一等生靈更無彼此,只候通和既定,兩境帖然,即資給逐人,安穩發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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