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帥府再下舉人

類別︰子部 作者︰金•佚名 書名︰大金吊伐錄

    據文武百寮、軍民、僧道、耆老、中大夫、孫樞密等狀申事已洞悉︰“右元帥府竊稔朝廷所以必廢趙氏者,豈徒然哉?

    蓋以不守盟誓,不務听命,為罪之極也。非天命改卜,豈有陸梁如此之甚者?皇上猶以寬度釋其罪負,別立賢人而已,真所謂伐罪吊民之大義。聖諭丁寧,而輒言及趙氏,雖不忘舊君,其違命之罪亦已深矣,以後不宜更復如此。又,狀申前日將相多是罪廢、敗亡之余,其他臣寮類皆碌碌無聞,若舉于草澤之中,孰肯推戴者。天之運數既有其衰,亦必有繼興者,若言敗亡之世必無可繼,則三王之後迄至于今,安有君臣之道、人倫之序?何不詳道理之深也?再請恭依已降聖旨,早舉堪為人主者一人,當依已去札子施行。如或必欲元帥府推擇,緣會驗在軍皆依河北漢兒,若舉一人即與混一無異,實違已降聖旨,欲推擇南人,其見在軍南官,亦樞密院之所共知也。未審果有可舉者否?若有所舉,請具姓名見示,亦與依應,惟不許何 、李若水預于此議。如或京內及外俱難自舉,仍請諸官各敘名餃,速具管依元帥所舉推戴狀申。”

    天會五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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