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夫妇同棺

类别:子部 作者:元·陶宗仪 书名:南村辍耕录

    张春儿、叶县军士李青之妻也,年二十,青疾革,顾谓春曰:“吾殆矣,汝其善事后人。”春截发示信,誓弗再适。未几,青死,春恸垂绝,且嘱匠人曰:“造棺宜极大,将以尽纳亡者衣服弓剑之属。”匠如其言。既敛,乃自经。邻里就用此棺同葬之。事奏上于朝,旌其墓,时至正戊子也。呜呼!春儿生长寒微,不闲礼节,尚知夫妇大义如此,顾世之名门巨族,动以衣冠自眩,往往有夫骨未寒而求匹之念已萌于中者,岂不为春儿万世之罪人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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