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宪佥案判
类别:子部 作者:元·陶宗仪 书名:
南村辍耕录
松江府儒学直学沈伯云,因花破钱粮,乃与教授陈仲微有隙。伯云之父曰君实者,老吏也。一日,率婢妾詈棰仲微于途,适宪佥吕公思诚分按至府,具状以诉。公怒其诟辱师表,有伤风化,勾摄赴官。服辜。君实年逾七旬,乞以铜赎。公判云:“既能为不能为之事,正当受不当受之刑。”卒杖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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