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槍金銀法

類別︰子部 作者︰元•陶宗儀 書名︰南村輟耕錄

    嘉興斜塘楊匯髹工槍(去聲)金槍銀法。凡器用什物,先用黑漆為地,以針刻畫或山水樹石,或花竹翎毛,或亭台屋宇,或人物故事,一一完整,然後用新羅漆。若槍金,則調雌黃。若槍銀,則調韶粉。日曬後,角挑挑嵌所刻縫罅,以金簿或銀簿,依銀匠所用紙糊籠罩,置金銀簿在內,遂旋細切取,鋪已施漆上,新綿楷拭牢實,但著漆者自然粘住,其余金銀都在綿上。於熨斗中燒灰,甘鍋內熔鍛,渾不走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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