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赦宥

類別︰子部 作者︰元•宇文懋昭 書名︰金志

    金國,以赦宥最為大事。或改元,或生子,或冊封,或遷都,或災異,並皆肆赦罪,無減等,一例放之。每赦,必有恩內外、小大、文武百官,並與覃遷一資。熙宗臨季年,一歲兩赦。海陵立,常謂赦宥非國家常典,若惠奸宄,則賊良民。詔告天下,自今以往,更不議赦。不兩年,躬自蹈之,其後,復有改正隆赦。迨世宗立,才數年間,已降三赦。然洪忠宣《松漠記聞》雲︰“北朝惜赦無郊霈,余餃命十五年,才見兩赦。一為舍都姑叛,一為皇子生。”豈是時天會年間惜赦,而此後不惜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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