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程

類別︰子部 作者︰宋•許亢宗 書名︰宣和乙巳奉使金國行程錄

    自韓城鎮五十里至北界清州。

    出鎮東行十余里,至金人所立新地界,並無溝塹,惟以兩小津堠高三尺許。其兩界地東西闊約一里,內兩界人戶不得耕種。行人並依《奉使契丹條例》,所至州備車馬,護送至界首。前期具國信使、副職位姓名關牒虜界,備車馬人夫以待。虜中亦如期差接伴使、副于界首伺候。兩界備有幕次。行人先令引接國信使、副門狀過彼,彼亦令引接以接伴使、副門狀回示,仍請過界。于例,三請方上馬,各于兩界心對立馬,引接互呈門狀,各舉鞭虛揖如儀,以次行焉。四十里至清州,會食,各相勞問。州元是石城縣,金人新改是名。兵火之後,居民萬余家。

    是晚,酒五行,進飯,用粟,鈔以匕;別置粥一盂,鈔一小杓,與飯同下。好研芥子,和醋伴肉食,心血髒瀹羹,以韭菜,穢污不可向口,虜人嗜之。器無陶埴,惟以木�\為盂�G,髹以漆,以貯食物。自此以東,每遇館頓,或止宿,其供應人並于所至處居民漢兒內選衣服鮮明者為之。每遇迎送我使,則自彼國給銀牌入,名曰“銀牌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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