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证篇 一四六、俗体流行妄改古籍

类别:子部 作者:颜之推(南北朝) 书名:颜氏家训

    太公《六韬》①,有天陈、地陈、云鸟之陈②。《论语》曰:“卫灵公

    问陈于孔子。”《左传》:

    “为鱼丽之陈③。”俗本多作阜傍车乘之车④,案诸陈队,并作陈,郑

    之陈,夫行陈之义,取于陈列耳,此六书为假借也⑤,《苍》;《雅》及近

    世字书,皆无别字;唯王羲之《小学章》,独阜傍作车,纵复俗行,不宜追

    改《六韬》、《论语》、《左传》也。

    【译文】

    姜太公的《六韬》,有天陈、地陈,人陈、云鸟之陈。《论语》说:“卫

    灵公问陈于孔子。”《左传》说:“为鱼丽之陈。”俗本多写作“阜”字旁

    加车乘的“车”字。按:以上几个陈队,都写作陈国,郑国的”陈”。行陈

    的含义旧,是从“陈列”这个词中取用过来的,这在六书中就是假借.《苍颉

    篇》、《尔雅》以及近世的字书,都没有写成别的字,只有王义之的《小学

    章》中,唯独是“阜”旁加“车”字,即使俗体流行,也不宜追改《六韬》、

    《论语》、《左传》中的“陈”字作“阵”字。

    【注释】

    ①《六韬》:兵书名。《隋书·经籍志》:“太公《六韬》五卷,《文

    韬》;《武韬》、《尤韬》、《虎韬》、《豹韬》、《犬韬》。”

    太公:指姜太公,即吕尚。《六韬》,是战国时人依托于他的作品。

    ②陈:原作“阵”。

    ③鱼丽之陈,军阵名。

    ④阜傍:左偏旁是“阝”

    ⑤六书:“古人分析汉字造字的理论。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

    注,假借。假错:六分之一。

    【评语】

    用字应力求规范,以字书为依据,擅改文字,必然造成混乱。擅改古籍,

    更是妄为。


如果你对颜氏家训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颜氏家训》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