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浮众生业感品第四 之十八

类别:经部 作者:三藏沙门 译 书名:地藏菩萨本愿经

    【其后家内婢生一子,未满三日,而乃言说。稽首悲泣,告于光目:生死业缘,果报自受。吾是汝母,久处暗冥。自别汝来,累堕大地狱。蒙汝福力,方得受生,为下贱人。又复短命,寿年十三,更落恶道。汝有何计?令吾脱免。】

    (解)‘以后他家内的婢女,生了一个男子,未满足三日,果然会说话了。见了光目,就稽了首,悲惨的哭泣著,告诉光目说:“生死作业的因缘果报,都是自受的。我是你的母亲,长久的住在暗冥的地方。自从和你分别以来,累次的堕落大地狱里,蒙你修福的力量,方才得著投生,做下贱人,又复很短命,年寿只有十三岁,死了还要堕落到恶道里去,你有怎么计策,令得我可以脱免了这罪业?”

    (释)生三天就会说话,这都是仗佛力的冥护。在三界里面的人,不论大小贵贱,都是随著所作的业,而升沉的,他人一些也替代不得的。杀生的果报有三种:一是短命;二是多病;三是堕大地狱;所以光目女的母亲,有这样的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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