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治水五行 第六十一

类别:经部 作者:董仲舒(汉) 书名:春秋繁露

    日冬至,七十二日木用事,其气燥浊而青。七十二日火用事,其气惨阳而赤。七十二日土用事,其气湿浊而黄。七十二日金用事,其气惨淡而白。七十二日水用事,其气清寒而黑。七十二日复得木。木用事,则行柔惠(1),挺群禁(2)。至於立春,出轻系(3),去稽留,除桎梏,开门阖(4),通障塞,存(5)幼孤,矜寡独,无伐木。火用事,则正封疆,循田畴(6)。至於立夏,举贤良,封有德,赏有功,出使四方,无纵火。土用事,则养长老,存幼孤,矜寡独,赐孝弟,施恩泽,无兴土功。金用事,则修城郭,缮墙垣,审群禁,饬甲兵,警百官,诛不法,存长老,无焚金石。水用事,则闭门闾,大搜索,断刑罚,执当罪,饬关梁,禁外徙,无决隄。

    【注释】

    (1) 柔惠:柔顺。惠:顺从。  (2) 挺群禁:放宽各种禁令。挺:宽缓。  (3) 轻系:因轻罪而被系在狱中。  (4) 开门阖:应作“开闭阖”,打开关闭的关门。闭阖:关闭门。  (5) 存:存问,关心。  (6) 田畴:指田地。这里指在田地中种植的作物。畴:耕地。

    【译文】

    冬至日,七十二日由木主其事,这时的气候燥浊而呈蓝色。七十二日由火主其事,这其间的气候毒热而呈赤红色。七十二日由土主其事,这期间的气候潮湿混浊而呈黄色。七十二由金主其事,这期间的气候暗淡无光呈白色。七十二日由水主其事,这期间的气候清爽寒冷而呈黑色。七十二日重复得木。由木主其事,行为柔顺,放宽各种禁令。到达立春,释放罪行轻的拘押囚犯,使稽留的人离去,解除桎梏刑具,打开关闭的关门,疏通障碍,关心幼小孤儿和独身无依靠的人,不砍伐树木。火主其事,便匡正疆界,沿袭田地五谷、桑麻的种植。到了立夏,举拔贤才,授予有德行的人封号,奖赏有功的人,派出使臣出使四方邻国,不要纵火。土主其事,扶养年长的老人,关心年幼的和矜寡孤独的人,赏赐孝梯的人,布施恩泽,不要大兴土木。金主其事,就要修筑城郭,修整墙垣,考察各种禁令,整治好铠甲兵器,警示百官,诛杀不守法的人,关心年长的老人,不焚烧金、玉。水主其事,关闭城门、里门,进行大搜索,判决刑罚,拘捕罪犯,整修关隘、桥梁,禁止往外迁徙,不要决开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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