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外篇二 诗赋叙录

类别:史部 作者:章学诚(清) 书名:文史通义

    诗赋者,六籍之鼓吹,文章之宣节也。古者声诗立教,铿锵肄于司乐,篇什叙于太史;事领专官,业传学者;欲通声音之道,或求风教所施,询诸掌故,本末犁然,其具存矣。自诗乐分源,俗工惟习工尺,文士仅攻月露。

    于是声诗之道,不与政事相通,而业之守在专官,存诸掌故者,盖茫然而不可复追矣。然汉魏而还,歌行乐府,指事类情;就其至者,亦可考其文辞,证其时事。唐、宋以后,虽云文士所业,而作者继起,发挥微隐,敷陈政教,采其尤者,亦可不愧古人。故选文至于诗赋,能不坠于文人绮语之习,斯庶几矣。

    刘氏《七略》,以封禅仪记入《礼经》,秦官奏议、《太史公书》入《春秋》,而《诗赋》自为一略,不隶《诗经》,则以部帙繁多,不能不别为部次也。惜其叙例,不能申明原委,致开后世诗赋文集混一而不能犁晰之端耳。

    至于赋乃六义之一,其体诵而不歌。而刘《略》所收,篇第倍蓰于诗,于是以赋冠前,而诗歌杂体,反附于后;以致萧《选》以下,奉为一定章程,可谓失所轻重者矣。又其诗赋区为五种,若杂赋一门,皆无专主名氏,体如后世总集之异于别集。诗歌一门,自为一类,虽无叙例,观者犹可以意辨之,知所类别。至屈原以下二十家,陆贾以下二十一家,孙卿以下二十五象,门类既分为三,当日必有其说。而叙例阙如,如诸子之目后叙明某家者流,其原出于古者某官云云是也。不与诸子之书,同申原委。此诗赋一略,后人所为欲究遗文,而莫知宗旨者也。

    州县文证,选辑诗赋,古者《国风》之遗意也。旧志八景诸诗,颇染文士习气,故悉删之,所以严史例也。文丞相词与《祭漯河文》,非诗赋而并录之者,有韵之文,如铭箴颂诔,皆古诗之遗也。

    【 译文】

    诗赋,是六经的宣传者,文章中的精神调协物。古时候用配乐诗进行教育,从司乐学习音乐的节奏,由太史叙说诗篇,学习的事务有专官掌管,学业传授给学生。想要通晓音乐的道理,或者探求风化教育的施行,询问掌管故实的官员,本末清清楚楚,大约都保存着。自从诗和音乐分离,平常乐工只熟悉乐谱,文士只在景物描摹上用心,于是配乐诗歌的道理,不再和政事相通;而由专官主管,由掌管故实的官员保存的学业,大概模糊不清而不能再追溯了。但是汉、魏以来,歌行、乐府说明事表达感情,就着那达到顶点的作品,也可以考察那文辞,证实那时事。唐、宋以后,虽然说诗赋是文人所从事的,而作者接连着出现,阐发精深隐秘的道理,铺陈政治教化,采取那特别突出的,也可以无愧于古人。因此选文到了诗赋,能不陷没在文人华丽语言的习气里,这就差不多可以一了。

    刘氏《 七略》 把封禅仪记放进《 礼经》 类,秦官员奏议、《 太史公书》 放进《 春秋》 类;而诗赋独自为一略,不隶属《 诗经》 ,就因为篇幅繁多,不能不另外作一类编排。可惜那叙例不能说明本末,以致开了后世诗赋、文集混合在一起而不能清晰划分的头。至于赋,是《 诗经》 六义之一,那体制是朗诵而不歌唱,而刘氏《 七略》 所收的赋,篇数是诗的几倍,于是把赋排在前面,诗歌杂体反而附在后面,以致萧统《 文选》 以下,尊奉作固定的章程,可以说是失去评判标准了。另外,《 七略》 诗赋分成五种,至于杂赋一门,都没有作者的姓名,体制如同后世总集的和别集不同。诗歌一门,独自作一类,虽然没有叙例,看的人还可以依据意思分辨,知道分类的理由。到屈原以下二十家,陆贾以下二十一家,孙卿以下二十五家,门类既然分成三个,当时必然有它的说法,而叙例空缺,例如诸子的目录后面,说明某家者流,那根源出于古时某官云云就是。不和诸子的书同样说明本末。这是对于诗赋一略,后人所做的想要探究遗文而不知道宗旨的原因。

    州、县的文征,选辑诗赋,是古时候《 国风》 的遗留意旨。旧县志八景诸诗,颇沾染文士习气,所以全部删去,用来严肃史书体例。文垂相的词,和《 祭漯河文》 ,不是诗赋而一起收录,是因为有韵之文,如铭、篇、颂、谏,都是古诗的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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