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外篇三 修志十议  呈天门胡明府

类别:史部 作者:章学诚(清) 书名:文史通义

    修志有二便: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有三长:识足似断凡例,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绝请托。有五难:清晰天度难,考衷古界难,调剂众议难,广征藏书难,预杜是非难。有八忌:忌条理混杂,忌详略失体,忌偏尚文辞,忌妆点名胜,忌擅翻旧案,忌浮记功绩,忌泥古不变,忌贪载传奇。有四体:皇恩庆典宜作纪,官师科甲宜作谱,典籍法制宜作考,名宦人物宜作传。有四要:要简,要严,要核,要雅。今拟乘二便,尽三长,去五难,除八忌,而立四体,以归四要。请略议其所以然者为十条。先陈事宜,后定凡例,庶乎画宫于堵之意云。

    一,议职掌,提调专主决断是非,总裁专主笔削文辞,投牒者叙而不议,参阅者议而不断,庶各不相侵,事有专责。

    二,议考证。邑志虽小,体例无所不备。考核不厌精详,折衷务祈尽善。

    所有应用之书,自省府邻境诸志而外,如《廿二史》、《三楚文献录》、《一

    统志》、圣祖仁皇帝御纂《方舆路程图》、《大清会典》、《赋役全书》之

    后,俱须加意采访。他若邑绅所撰野乘、私记、文编、稗史、家谱、图牒之类,凡可资搜讨者,亦须出示征收,博观约取。其六曹案牍,律令文移,有关政教典故、风土利弊者,概令录出副本,一体送馆,以凭详慎铨次。庶能巨细无遗,永垂信史。

    三,议征信。邑志尤重人物,取舍贵辨真伪。凡旧志人物列传,例应有改无削。新志人物,一凭本家子孙列状投柜,核实无虚,送馆立传。此俱无可议者。但所送行状,务有可记之实,详悉开列,以备采择,方准收录。如开送名宦,必详曾任何职,实兴何利,实除何弊,实于何事有益国计民生,乃为合例。如胆云清廉勤慎,慈惠严明,全无实征,但作计荐考语体者,概不收受。又如卓行亦必开列行如何卓,文苑亦必开列著有何书,见推士林,儒林亦必核其有功问经,何等著作有关名教,孝友亦必开明于何事见其能孝能友。品虽毋论庸奇偏全,要有真迹,便易采访。否则行皆曾、史,学皆程、朱,文皆马、班,品皆夷、惠,鱼鱼鹿鹿,何以辨真伪哉?至前志所收人物,果有遗漏,或生平大节,载不尽详,亦准其与新收人物一例开送,核实增补。

    四,议征文。人物之次,艺文为要。近世志艺文者,类辑诗文记序,其体直如文选;而一邑著述目录,作者源流始末,俱无稽考,非志体也。今拟更定凡例,一仿班《志》刘《略》,标分部汇,删芜撷秀,跋其端委,自勒一考,可为他日馆阁校雠取材,斯则有裨文献耳。但艺文入志,例取盖棺论定,现存之人,虽有著作,例不入志。此系御纂续考馆成法,不同近日志乘,掇拾诗文,可取一时题咏,广登尺幅者也。凡本朝前代学士文人,果有卓然成家,可垂不朽之业,无论经史子集,方技杂流,释门道藏,图画谱牒,帖括训诂,均得净录副本,投柜送馆,以凭核纂。然所送之书,须属共见共闻;即未刻行,亦必论定成集者,方准收录。倘系抄撮稿本,畸零篇页,及从无序跋论定之书,概不入编,庶乎循名责实之意。惟旧志原有目录,而藏书至今散逸者,仍准入志,而于目录之下,注一“亡”字以别之。

    五,议传例。史传之作,例取盖棺论定,不为生人立传。历考两汉以下,如《非有先生》、《李赤》诸传,皆以传为游戏。《圬者》、《橐驼》之作,则借传为议论。至《何蕃》、《方山》等传,则又作贻赠序文之用。沿至宋人,遂多为生人作传,其实非史法也。邑志列传,全用史例,凡现存之人,例不入传。惟妇人守节,已邀旌典,或虽未旌奖,而年例己符,操守粹白者,统得破格录入。盖妇人从一而终,既无他志,其一生责任已毕,可无更俟没身。而此等单寒之家,不必尽如文苑卓行之出入缙绅,或在穷乡僻壤,子孙困于无力,以及偶格成例,今日不予表章,恐后此修志,不免遗漏,故搜求至汲汲也。至去任之官,苟一时之政绩卓然可传,舆论交推,更无拟议者,虽未经没身论定,于法亦得立传。盖志为此县而作,为宰有功此县,则甘棠可留;虽或缘故被劾,及乡论未详,安得没其现施事迹?且其人已去,即无谀颂之嫌,而隔越方州,亦无遥访其人存否之例。惟其人现居本县,或现升本省上官及有统辖者,仍不立传;所以远迎合之嫌,杜是非之议耳。其例得立传人物,投递行状,务取生平大节合史例者,详慎开载。纤琐碔砆,凡属浮文,俱宜削去。其有事涉怪诞,义非惩创,或托神鬼,或称奇梦者,虽有所凭,亦不收录。庶兔凫履羊鸣之诮。

    六,议书法。典故作考,人物作传,二体去取。均须断制尽善,有体有要,乃属不刊之书,可为后人取法。如考体但重政教典礼,民风土俗,而浮夸形胜,附会景物者,在所当略。其有古迹胜概,确乎可凭,名人题咏,卓然可纪者,亦从小书分庄之例,酌量附入正考之下;所以厘正史体,别于稗乘耳。盖志体譬之治室,厅堂甲第,谓之府宅可也。若依岩之构,跨水之亭,谓之别业可,谓之正寝则不可。玉麈丝绦,谓之仙服可,谓之绅笏则不可:此乃郡县志乘,与卧游清福诸编之分别也。列传亦以名宦乡贤,忠孝节义,儒林卓行为重。文苑、方技有长可见者次之。如职官而无可纪之迹,科目而无可著之业,于法均不得立传。盖志同信史,非如宪纲册籍,一以爵秩衣冠为序者也。其不应立传者,官师另立历任年谱,邑绅另有科甲年谱,年经月纬之下,但注姓名,不得更有浮辞填入。即其中有应立传者,亦不必更于谱内,注明有传字样,以昭画一。若如近日通行之例,则纪官师者,既有职官志,以载受事年月,又有名宦志,以载历任政绩;而于他事有见于生祠碑颂、政绩序记者,又收入艺文志。记邑绅者,既有科目志,又有人物志,亦分及第年分与一生行业为两志。而其行业有见于志铭传诔者,则又收入艺文志。

    一人之事,叠见三四门类,于是或于此处注传见某卷,于波处注详见某志,字样纷错,事实倒乱,体裁烦碎,奠此为甚。今日修志,尤当首为厘定,一破俗例者也。

    七,议援引。史志引用成文,期明事实,非尚文辞。苟于事实有关,即胥吏文移,亦所采录,况上此者乎?苟于事实无关,虽班扬述作,亦所不取,况下此者乎?但旧志艺文所录文辞,今悉散隶本人本事之下,则篇次繁简不伦,收入考传方幅之内,其势不无删润。如恐嫌似剿袭,则于本文之上,仍标作者姓名,以明其所自而已。至标题之法,一仿《史》、《汉》之例。《史》、《汉》引用周秦诸子,凡寻常删改字句,更不识别,直标“其辞曰”三字领起。惟大有删改,不更仍其篇幅者,始用“其略曰”三字别之,若贾长沙诸疏是也。今所援引,一皆仿此。然诸文体中,各有应得援引之处。独诗赋一体,应用之处甚少。惟地理考内,名胜条中,分注之下,可载少许,以证灵杰。他若抒写性灵,风云月露之作,果系佳构,自应别具行稿,或入专主选文之书,不应搀入史志之内,方为得体。且古来十五《国风》,十二《国语》,并行不悖,未闻可以合为一书。则志中盛选诗词,亦俗例之不可不亟改者。

    倘风俗篇中,有必须征引歌谣之处,又不在其例。是又即《左》、《国》引谚征谣之义也。

    八,议裁制。取艺文应载一切文辞,各归本人本事,俱无可议。惟应载传志行状诸体,今俱删去,仍取其文裁入列传,则有难处者三焉:一则法所不应立传,与传所不应尽载者,当日碑铭传述,或因文辞为重,不无滥收。

    二则志中列传,方幅无多,而原传或有洋洋大篇;全录原文,则繁简不伦;删去事迹,则召怨取讥。三则取用成文,缀入本考本传,原属文中援引之体,故可标作者姓名及“其辞曰”三字,以归征引之体。今若即取旧传,裁为新传,则一体连编,未便更著作者姓名。譬班史作《司马迁传》,全用《史记自序》,则以“迁之自序云尔”一句,标清宾主。盖史公《自序》,原非本传,故得以此句识别之耳。若孝武以前纪传,全用《史记》成文者,更不识别;则以纪即此纪,传即此传,赞即此赞,其体更不容标司马迁曰字样也。

    今若遽同此例,则近来少见此种体裁,必有剿袭雷同之谤。此三端者,决无他法可处,惟有大书分注之例,可以两全。盖取彼旧传,就今志义例,裁为新传,而于法所应删之事,未便遽删者,亦与作为双行小字,并作者姓厌,及删润之故,一体附注本文之下。庶儿旧志证实之文,不尽刊落;而新志谨严之体,又不相妨矣。其原文不甚散漫,尚台谨严之例者,一仍其旧,以见本非好为更张也。

    九,议标题。近行志乘,去取失伦,芜陋不足观采者,不持文无体要,即其标题,先已不得史法也。如采典故而作考,则天文、地理、礼仪、食货数大端,本足以该一切细目。而今人每好分析,于是天文则分星野、占候为两志,于地理又分疆域、山川为数篇。连编累牍,动分几十门类。大《史》、《汉》八书十志之例具在,曷常作如是之繁碎哉?如访人物而立传,则名宦、乡贤、儒林、卓行数端,本不足以该古今人类。而今人每好合并,于是得一逸才,不问其行业如何超卓,而先拟其有何色目可归;得一全才,不问其学行如何兼至,而先拟其归何门类为重;牴牾牵强,以类括之。夫历史合传独传之文具在,曷尝必首标其色目哉?所以然者,良由典故证据诸文,不隶本考而隶艺文志,则事无原委,不得不散著焉,以藏其苟简之羞。行状碑版诸文,不隶本传而隶艺文志,则人无全传,不得不强合焉,以足其款目之数。

    故志体坏于标题不得史法,标题坏于艺文不合史例:而艺文不合史例之原,则又原于创修郡县志时,误仿名山图志之广载诗文也。夫志州县与志名山不同。彼以形胜景物为主,描摩宛肖为工,崖颠之碑,壁阴之记,以及雷电鬼怪之迹,洞天符检之文,与夫今古名流游览登眺之作,收无子遗,即征奥博,盖原无所用史法也。若夫州县志乘,即当时一国之书,民人社稷,政教典故,所用甚广,岂可与彼一例?而有明以来,相沿不改。故州县志乘,虽有彼善于此,而卒鲜卓然独断,裁定史例,可垂法式者。今日尤当一破夙习,以还正史体裁者也。

    十,议外编。廿一史中,纪、表、志、传四体而外,《晋书》有载记,《五代史》有附录,《辽史》有《国语解》;至本朝纂修《明史》,亦于年表之外,又有图式。所用虽各不同,要皆例以义起,期于无遗无滥者也。邑志狠并错杂,使同稗野小说,固非正体。若遽以国史简严之例处之,又非广收以备约取之意。凡事属琐屑而不可或遗者,如一产三男,人寿百岁,神仙踪迹,科第盛事,一切新奇可喜之传,虽非史体所重,亦艰速议刊落。当于正传之后,用杂著体,零星纪录,或名外编,或名杂记,另成一体。使纤夥碔砆,先有门类可归,正以厘清正载之体裁也。谣歌谚语,巷说街谈,苟有可观,皆用此律。

    甲申冬抄,大门胡明府议修县志,因作此篇,以附商榷。其论笔削义例大意,与旧《答甄秀才》前后两书相出入。而此议前五条,则先事之事直,有波书所不及者。若彼书所条,此议亦不尽入,则此乃就事论事,而余意推广于纂修之外者,所未遑也。至论俗例拘牵之痛,此较前书为畅;而艺文一志,反覆论之特详。是又历考俗例受病之原,皆不出此,故欲为是拔本塞源之论,而断行新定义例,初非好为更张耳。阅者取二书而互考焉,从事编纂之中,庶几小有裨补云。自跋

    【 译文】

    编修方志有两条便利:地域近就容易核实,时间近就事迹真实。有三条长处:见识足够决断凡例,明智足够决定舍弃和采取,公正足够杜绝请托。有五条困难:清楚周天度数难,考查判定古时地界难,调和各种意见难,广泛征集藏书难,预先杜绝是非议论难。有八条忌讳:忌讳条理混杂,忌讳详略不当,忌讳偏爱文辞,忌讳装饰名胜,忌讳任意翻旧案,忌讳虚浮记载功绩,忌讳泥古不变,忌讳贪图记载传奇。有四种体裁:皇恩庆祝典礼应当作纪,职官、科举等第应当作谱,典籍制度应当作考,名宦、人物应当作传。有四要:要简,要严,要核,要雅。现在打算利用两条便利,用尽三条长处,去掉五条困难,排除八条忌讳,而设立四种体裁,来趋向四要。我请求大致谈论这样说的原因,列出十条,先述说事宜,后确定凡例,差不多有在墙壁上画出房屋结构的意思。

    一、议职掌。提调专门主管决断是非,总裁专门主管删改文辞,呈送文辞的人叙述而不议论,参加校阅的人议论而不决断,期望各不侵扰,事情有专门责任。

    二、议考证。县志虽小,体例没有什么不具备的,考核不嫌精细周详,调和种种说法务必追求极度完善。所有应该使用的书,从省、府、邻县诸志以外,如二十二史、《 三楚文献录》 、《 一统志》 、圣祖仁皇帝御纂《 方舆路程图》 、《 大清会典》 、《 赋役全书》 之类,都必须加意搜集寻访。其它像县里绅士所撰写的野史、私家记载、文编,稗史、家谱、图册之类,凡是可以凭借来深入探讨的,也必须出告示征收,广泛阅览而采取要点。那六曹的文书、法令、公文,有关政治教化故实、风俗利弊的,一概让抄写出副本,一并送县志馆,以便凭借它周详审慎地编定。期望能大小都不遗漏,永远传下真实可信的历史。

    三、议求实。县志特别重视人物,采取和舍弃贵在辨别真假。凡是旧志人恤列传,按例应当有改动不删除。新志人物,一概任凭本家子孙写出行状投人专柜,经过核实没有虚假,送县志馆立传。这都没有可议论的。只是送来的行状,务必有可记载的事迹,详尽开列,用来预备选用,这才准许收录。例如开列呈报名宦,必须详细说明曾任什么官职,确实兴办过什么有利事业,确实消除过什么弊病,确实在什么事上有益国计民生,才是符合规则。假如仅仅说清白廉洁,勤勉谨慎,仁爱严明,完全没有确实验证,只是作官员年终考核评语格式的,一概不接受。又例如卓行也必须开列行为怎样突出,文苑也必须开列著有什么书在文人群中受到推许,儒林也必须核实那人对哪部经书有功绩,什么著作有关礼教,孝友也必须开列清楚在什么事上表现出那人能对父母孝敬能对兄弟友爱。品行虽然不论平常还是奇特,偏重还是全面,总之有确实事迹,就容易搜集寻访。否则行为都是曾参、史鲍,学问都是程子、朱子,文章都是司马迁、班固,品格都是伯夷、柳下惠,堂堂正正,用什么辨别真假呢?至于前志所收人物,果真有遗漏,或者生平大节记载得不完全详细,也准许这些和新收人的人物一律开列呈送,核实增补。

    四、议征集文章。人物的下面,艺文是重要的。近代记载艺文的人,按类收集诗、文、记、序,体制简直像文选,而一县著述的目录,作者的源流始末,都不查考,不是志的体制。现在打算修订凡例,完全仿照班固《 汉书• 艺文志》 、刘欲《 七略》 ,划分部类,删除杂乱,摘取精华,作跋说明始末,单独写成一篇考,可以被以后馆阁校傲采用,这就有益于文献事业。不过艺文收人方志,惯例要求盖棺论定,现在生存着的人,即使有著作,照例不人志。这是御纂《 续文献通考》 馆的既定方法,和近来的方志不同,搜集诗文,可以采取当时的题咏,广泛地登载文章。凡是本朝前代的学士文人,确实有卓越地成为一家,可以流传不朽业绩的,无论经史子集,方技杂流,佛教道书,图画谱碟,科举文章,注释文字,都可以抄写清洁的副本,投入专柜送方志馆,以便依靠它核实编纂。但是所送的书,必须属于人们共同见到听到的,即使没有刻印流行,也必须编排确定而成集的,才准许收录。如果是摘抄的稿本,零星篇页,以及从来没有序跋编排确定的书,一概不人编,差不多有依照名称要求实际的意旨。只是旧志原来有目录,而藏书现在己经散逸的,仍然准许写入志,而在目录下面注一个“亡”字来区别。

    五、议传的体例。史传的写作,惯例要求盖棺论定,不为活着的人立传。逐一考察两汉以后,如《 非有先生传》 、《 李赤传》 等,都把传当作游戏文章;《 污者王承福传》 、《 种树郭聚驼传》 等,借传发议论;至于《 何蕃传》 、《 方山子传》 等,又充当赠送序文的用处。相沿到了宋人,于是大多为活着的人作传,实际上不合作史方法。县志列传,完全使用史书体例,凡是现在活着的人,惯例不人传。只有妇人守节,已经迎来匾额,或者虽然没有受到表彰奖赏,而已经符合年岁规定,操守纯洁的,都可以破格收入。大概妇女从一而终,既然没有其它志向,她一生应该做的已经完成,可以不再等她去世。而这一类低微的人家,不一定完全像文苑、卓行那样在士大夫范围,有的在穷乡僻壤,子孙在没有力量的困境中,还有偶然受到已定规则阻碍的,如现在不给予表彰,恐怕以后修志不免遗漏,所以搜集很急切。至于离任的官员,如果一段时间的政绩卓越可以流传,舆论都推许,再没有议论的,虽然没有经过去世论定,在准则上也可以立传。大概志是为这县作的,作长官对这县有功,就恩惠可以遗留;即使有人因事被弹幼,以及乡里评论不清楚,怎么能埋没他当时实施的事迹?况且那人已离开,就没有奉承赞美的嫌疑,而远隔州郡,也没有遥远询间那人是否生存的例子。只有那人现在居住本县,或者现在升任本省上级官员及有统辖的,仍然不立传,用来避开迎合的嫌疑,杜绝是非议论。那按例可以立传的人物,投送行状,务必取生平大节符合史书体例的,周详审慎地开列记载,细微琐屑,罗列堆砌,凡是虚浮的文辞,都应当删除。那有事情涉及怪诞,主旨不是警戒,或是假托神鬼,或是称述奇梦的,即使有依据,也不收录,期望避免产生对鞋变野鸭、羊说人话那样怪事的责问。

    六、议撰写体例。对典章、掌故作考,对人物作传,两种体裁的舍弃和采用,都必须决断达到完善,有主体有纲要,才属于不能删改的书,可以被后人效法。例如考体只重视教治教化、制度礼仪、民情风俗,而浮夸山川胜迹,附会景物的,都应当省略。那有古迹美景,确实可以依据,名人题咏,卓越可以记载的,也依从小字分注的惯例,酌量附入正考的下面,用来改正史书体裁,和稗史区别开。大概方志体裁譬如建房屋,有厅堂的上等宅第,叫作府宅是可以的。如果是依傍山岩的建筑,跨越水面的亭子,叫作别墅可以,叫作正屋就不行。玉柄崖尾、丝带,叫作仙服可以,叫作官服就不行。这就是州县方志和游记、享清福等书的区别。列传也把名宦、乡贤、忠孝、节义、儒林、卓行当作重要方面;文苑、方技,有长处可见的,次之。如果官员没有可记载的政事,举人、进士没有可记录的学业,在准则上都不能立传。大概方志属于真实可信的史书,不像官场名册,一律按官爵、品级、服色排顺序。那不应该立传的,官员另外立历任年谱,县内绅士另外有科举年谱,以年为经以月为纬的谱里只注姓名,不可以再有虚浮文辞填人。即使其中有应该立传的,也不必再在谱里注明“有传”字样,用这显示整齐一致。如果像近来通行的惯例,那么记载官员的,既有职官表来记载任职年月,又有名宦志来记载历任的政绩,而对其它事,有在生祠碑颂、政绩序记中见到的,又收人艺文志。记载县内绅士的,既有科举志,又有人物志,也分及第年份和一生德行事业作两种志;而那人德行事业在墓志、墓铭、传、诛中见到的,就又收人艺文志。一个人的事情,在三四个门类里重复见到,于是或者在这里注“传见某卷”,或者在那里注“详见某志”,词语纷繁错杂,事实颠倒混乱,结构复杂琐碎,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现今编修方志,特别应当首先对这整治改定,完全破除平庸的惯例。

    七、议援引。史志引用已成文字、期望说明事实,不是爱好文辞。如果对事实有关,即使是小吏的文书,也采集记录,何况超过这一类的呢?如果对事实无关,即使是斑固、扬雄的著述,也不采用,何况不如这一类的呢?只是旧志艺文部分所记录的文辞,假如全部分散归属本人本事的下面,就篇章繁多和简略不相当;收入考、传书册里,那情势不能不删改润色。如果恐怕有抄袭的嫌疑,就在本文上面仍然标出作者姓名,用来表明那来源而已。至于标明开端的方法,一律仿效《 史记》 、《 汉书》 的例子。《 史记》 、《 汉书》 引用周、秦诸子,凡是平常删改字句,完全不加标记区别,径直标出“其辞日”三字领起。只是有很大删改,不再沿用那篇幅的,才用“其略日”三字区别,像贾长沙诸疏就是。如今援引文字,一律仿照这。然而各种文体中,各有应当援引的地方,唯独诗赋这体裁,使用的地方很少。只是地理考内,名胜条中,分注的下面,可以登载少许,用来证实山川景物的灵秀奇异。其它像抒发性情,描摩风云月露一类景物的作品,果真是好作品,自然应该另外准备传布文稿,或者收人专门选文学作品的书,不应该混杂进史志里,才是得体。况且古来十五国《 国风》 ,十二国《 国语》 ,同时存在而不冲突,没听说可以合成一部书,那么方志中大量选诗词,也是平庸惯例中不可不瓜待改变的。倘若风俗篇中有必须征引歌谣的地方,又不在那惯例当中,这又就是《 左传》 、《 国语》 征引谣谚的意旨。

    八、议剪裁。取艺文部分应该登载的所有文辞,各自归属本人本事,都没有可议论的。只是应该登载的传、志、行状诸体,如今都删除,仍然取那文章剪裁进列传,就有难处理的三个方面:一就是按规则不应立传,和传不应全部记载的,当时碑文、墓铭、传、行述,或许因为重视文辞,不是没有无限制地收人的情况。二就是志中列传篇幅不多,而原传有时有洋洋长篇,如果全部抄录原文,就详略不当,删除事迹,就招致怨恨遭受指责。三就是采用已成文字,写进本考、本传,本来属于文中援引的体例,所以可以标出作者姓名及“其辞日”三字,来归属征引的体例。现在如果取旧传,剪裁成新传,就一同编结,不便再写出作者姓名。譬如班涸《 汉书》 作《 司马迁传》 ,全部用《 史记• 自序》 ,就用“司马迁的’《 自序》 这样说”一句,标明宾主。大概太史公的《 自序》 ,原来不是本传,所以能用这句话区别开来。像孝武帝以前的纪、传,全部用《 史记》 己成文字的,完全不加标记区别,就因为纪就是这纪,传就是这传,赞就是这赞,那体制完全不容许标出“司马迁日”的字样。现在如果突然依照这例子,那么近来少见这种方式,必然有抄袭、雷同的指责。这三个方面,一定没有其它办法可处理,只有正文大字下加注的体例,可以顾全双方。大概是取那旧传,就着新志的体例,剪裁成新传,而按规则所应当删除的事,不便立即删除的,也把它们写成双行小字,连同作者姓名以及删改润色的原因,一同附注在本文的下面。期望旧志求实的文字,不完全剐掉,而新志谨严的体例,又不互相妨碍。那原文不太零碎,还算符合谨严体例的,完全沿用那原来的,以显示本来不是喜欢任意改变。

    九、议标题。近来流行的方志,舍弃和采取没有条理,杂乱浅陋不值得观看采择,不仅文字不切实简要,就是那标题,先已经没有得到史学方法。例如采用典章制度作考,那么天文、地理、礼仪、食货几个大方面,本来足够包括所有小项目。而现在的人总喜欢把它们分开,于是天文就分成星野、占候两篇志,对地理又分成疆域、山川几篇,连篇累赎,动不动分成几十个门类、《 史记》 八书、《 汉书》 十志的例子都在,何尝作这样的烦琐呢?例如寻访人物而立传,那么名宦、乡贤、儒林、卓行几个方面,本来不够包括古今人物类别。而现在的人总喜欢把它们合并,于是得到一个出众的人才,不问他德行事业怎样卓越,却先思量他可以归属什么名目,得到一个全面人才,不问他学问德行如何同时达到极点,却先思量把他归属哪个门类重要,矛盾牵强,用门类包容人物。史书里合传、独传的文字都在,何尝必定首先标出那名目呢?所以这样,确实由于典章制度、证据等文字,不隶属本考而隶属艺文志,就事情没有本末,不得不分散记载,用来掩藏自己草率简略的羞耻;行状、碑文等,不隶属本传而隶属艺文志,就人没有全传,不得不勉强合在一起,用来凑足项目的数额。因此方志的体制坏在标题没有得到史学方法,标题坏在艺文志不符合史书体例;而艺文志不符合史书体例的根源,就又源于创始编修州县志的时候,错误地仿效名山图志的大量登载诗文。为州县作志和为名山作志不同。名山的志以优越地形、景物为主,描摹相像为精巧,崖顶的碑,石壁背面的记,以及雷电、鬼怪的痕迹,洞天符篆的文字,和古今名人游览、登高远望的作品,收集没有遗留,就证明深奥广博,大概本来用不上史学方法。至于州县方志,就是古时一国史书,百姓、社樱、政治教化典章制度,用处很广泛,难道能和名山的志一样?而明代以来,互相沿袭不改变,因此州县方志虽然有那个比这个好的,而终于少卓越地独自决断、斟酌决定史书体例、可以流传法式的。今天特别应当一破旧习惯,以便恢复正史体制。

    十、议外编。二十一史中,纪、表、志、传四种体裁以外,《 晋书》 有载记,《 五代史》 有附录,《 辽史》 有《 国语解》 ,到本朝纂修《 明史》 ,在年表以外,又有图式。用途虽然各不相同,总之都是体例根据主旨产生,期望不遗漏不多余。县志内容众多错杂,让它和小说、‘轶闻相同,本来不是正体,如果用国史简要严谨的体例处置,又不是广泛收集以备采取要领的意思。凡是事情属于琐碎而不可遗弃的,例如一次生产三个男孩,人长寿百岁,神仙踪迹,科举盛事,所有新奇可喜的传说,虽然不是史书所重视的,也难以就商议把它们删掉。应当在正传的后面,用杂著的形式零星记录,或者叫作外编,或者叫作杂记,另外形成一种体裁,使细微而众多、堆叠着的材料,先有门类可以归属,恰好用它清理正编的体裁。歌谣谚语,街谈巷议,如果有可观赏的,都用这法则。

    甲申年冬末,天门胡明府商议编修县志,因而写了这篇,以便附上商榷意见。这篇谈论作史的主旨和体例,大意和以前答甄秀才前后两封信有不同处也有相同处。而这篇议的前五条,是作史前的事,应当有那信所不涉及的;至于那信所分条陈述的,这篇议也不完全写入,这是就事论事,而推广到纂修以外的其它意思,没有闲暇谈。至于谈论平庸体例拘泥的弊病,这篇比前一封信通畅,而对艺文志,反复谈论特别详细。这里又一一考察平庸体例产生弊病的根源,都不出这方面,所以想要发出这拔去根本堵塞源头的议论,而果断实行新定的主旨和体例,本来不是喜欢任意改变。读者取那两篇书信而与本篇互相考察,从事编纂的时候,或许可以有一些益处。自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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