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金鸡

类别:子部 作者:唐·封演 书名:封氏闻见记

    国有大赦,则命卫尉树金鸡于阙下,武库合掌其事。鸡以黄金为首,建之于亭之下。宣赦毕则除之。凡建金鸡,则先置鼓于宫城门之左,视大理及府县徒囚 至,则捶其鼓。案,金鸡,魏晋已前无闻焉。或云始自后魏,亦云起自吕光。 《隋书·百官志》云:“北齐尚书省有三公曹,赦则掌建金鸡。”盖自隋朝废此 官,而卫尉掌之。北齐每有赦宥,则于阊门前树金鸡,三日而止。万人竞就金鸡 柱下取少土,云:“佩之利”。越数日间,遂成坑,所司亦不能禁。武帝即位, 大赦天下,其日设金鸡。宋孝王不识其义,问于光禄大夫司马膺之曰:“赦建金 鸡,其义何也?”答曰:“按《海中星占》‘天鸡星动,必当其赦。’由是王以 鸡为候。”其后河间王孝琬为尚书令,先是有谣言:“河南种谷河北生,白杨树 头金鸡鸣。”祖孝徽与和士开谮孝琬曰:“河南、河北,河间也。金鸡言孝琬为 天子,建金鸡也。”齐王信之,而杀孝琬。登封嵩岳大赦,故为万岁登封。坛南 有大檞树,杪置金鸡,因名树为金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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