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八十、得金不认

类别:子部 作者:(元)吴亮 书名:忍经

    <原文>

    张知常在上庠日,家以金十两附致于公。同舍生因公之出,发箧而取之。学官集同舍检索,因得其金。公不认,曰:“非吾金也。“同舍生至夜袖以还公,公知其贫,以半遗之。前辈谓公遗人以金,人所能也;仓卒得金不认,人所不能也。

    <译文>

    张知常在太学的时候,家里托人带给他十两金子,同寝室的人看到张知常不在,就打开箱子,把金子拿走了。学校的官吏召集同寝舍的人进行搜查。搜到了金子,张知常却说:“这不是我的金子。“同寝舍的人,趁夜晚将金子放在衣袖中归还张知常,张知常知道他很贫困,送了一半金子给他。前辈们说张知常送人金子,这是人们容易做到的;但是仓促中得到金子却不认,这是别人所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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