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诛赏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神三年五月)

    夫士之为行,在家必孝,处朝必忠,然后身荣于时,名扬后世矣。近遣尚书封铁翦除亡命,其所部将士,有尽忠竭节以殒躯命者,今皆追赠爵号;或有蹈锋履难以自效者,以功次进位;或有故违军法私离幢校者,以军法行戮。夫有功蒙赏,有罪受诛,国之常典,不可暂废。自今以后,不善者可以自改。其宣敕内外,咸使闻知。(《魏书·太武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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