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 奏免逃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谨按条例,逃吏不在赦限。窃惟圣朝之恩,事异前宥,诸流徙在路,尚蒙旋返,况有未发,而仍遣边戍?按守宰犯罪逃走者众,禄润既优,尚有兹失,及蒙恩宥,卒然得还。今独苦此等,恐非均一之法。如臣管执,谓宜免之。(《魏书·源贺附传》。景明二年,徵源怀为左仆射。时有诏,奸吏犯罪逃遁,虽肆眚不释。源乃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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