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韩非子•八说第四十七

类别:子部 作者:韩非子 书名:韩非子

    【原文】为故人行私谓之“不弃”,以公财分施谓之“仁人”,轻禄重身谓之“君子”,枉法曲亲谓之“有行”,弃官宠交谓之“有侠”,离世遁上谓之“高傲”,交争逆令谓之“刚材”,行惠取众谓之“得民”。不弃者,吏有奸也;仁人者,公财损也;君子者,民难使也;有行者,法制毁也;有侠者,官职旷也;高傲者,民不事也;刚材者,令不行也;得民者,君上孤也。此八者,匹夫之私誉,人主之大败也。反此八者,匹夫之私毁,人主之公利也。人主不察社稷之利害,而用匹夫之私毁,索国之无危乱,不可得矣。

    【译文】为老朋友奔忙私事叫做“不抛弃朋友”,拿国家的财物散发施舍叫“仁爱之人”,轻视爵禄看重自身的叫做“君子”,歪曲法制偏袒亲人的叫做“有德行”,放弃官职看重私交的叫做“有侠义”,逃避现实回避君主的叫做“清高傲世”,互相斗争违抗禁令的叫做“刚强之才”,施行恩惠收买民众的叫做“得民心”。所谓的不抛弃朋友,官吏就会有奸邪的行为;所谓的仁爱之人,国家财产就会受到损害;所谓的君子,就会使民众难以役使;有德行,就会使法制毁坏;所谓的有侠义,就会使官职有空缺;所谓的清高傲世,就会使民众不侍奉上级;所谓的刚强之才,就会使法令不能贯彻执行;所谓的得民心,就会使君主孤立。这八种人,就是普通人的私人名誉,使君主会遭受大的失败。与这八种人相反,就是普通人的私誉,合符君主的国家利益。君主不明察国家社稷的利害得失,而使用普遍人的私下毁誉,想求得国家没有危险混乱,是不可能得到的。

    【说明】八说,就是八种说法,也就是本节所列八种世俗观念。这八种人,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也是常见的;人情人情,人之常情,不为朋友奔忙,那就是没人情;可为了这人情,许多人也就有了奸邪的行为;为了这人情,就可以拿国家财产散发施舍;为了这人情,就可以歪曲法制而偏袒亲人;为了这人情,就可以为朋友抛官弃职;可见人情之大,大过国法。所以,作为统治者、领导人,在选拔人才时,一定要考虑清楚,推举提拔人才,首先不能讲人情。人情要不要?要!但人情只能是在私下里的人际关系,在职场上官场上最好还是讲法制。否则,人情的泛滥,则会导致统治者的垮台。

    【原文】任人以事,存亡治乱之机也,无术以任人,无所任而不败。人君之所任,非辩智则修洁也。任人者,使有势也。智士者未必信也,为多其智,因惑其信也。以智士之计,处乘势之资而为其私急,则君必欺焉。为智者之不可信也,故任修士者,使断事也。修士者未必智,为洁其身、因惑其智。以愚人之所惽1,处治事之官而为所然,则事必乱矣。故无术以用人,任智则君欺,任修则君事乱,此无术之患也。明君之道,贱德义贵,下必坐上,决诚以参,听无门户,故智者不得诈欺。计功而行赏,程能而授事,察端而观失,有过者罪,有能者得,故愚者不任事。智者不敢欺,愚者不得断,则事无失矣。

    【注释】1.惽:(hun昏)《诗•大雅•民劳》:“无纵诡随,以谨惽怓。”《孟子•梁惠王上》:“王曰:‘吾惛,不能进于是矣。’”《战国策•秦策》:“皆惛于教。”《韩非子•南面》:“事有功者必赏,则群臣莫敢饰言以惛主。”《汉书•刘向传》:“臣甚惛焉。”《说文》:“惛,不憭也。”《广雅•释诂三》:“惛,痴也。”《晋书•王沉传》:“心以利倾,智以势惛。”这里用为昏乱糊涂之意。

    【译文】把政事交给什么人,是国家存亡治乱的关键,如果没有手段来任用人,无论怎样任用都会导致失败。君主所任用的,不是能说会道聪明伶俐的人就是廉洁奉公的人。任用人,就是使他有权势。有智慧的读书人不一定守信,因为这种人多有智慧,会迷惑于守信。这种人用聪明人的计谋,凭着掌握权势的条件来干自己的私人要事,那么君主必然会被欺骗。致力于智慧的人不可以相信,所以要任用修身廉洁奉公的人,让他们判断政事。修身而廉洁奉公的人未必有智慧,他们为了廉洁自身、就会困惑于智慧。任用愚蠢的人的昏乱糊涂,处在治理的官位上而去干他认为理所当然的事,那么事情必然会混乱。所以没有手段来任用人,任用有智慧的人那么君主就会被欺骗,任用修身廉洁奉公的人那么君主的事就会混乱,这就是没有手段的祸患。明白的君主的道路,鄙视品德重视行为方式,地位低的人可以坐到高位,决定诚心就可以参与,听取意见不作限定,所以有智慧的人就不能欺诈了。计算功绩而实行奖赏,衡量才能而授予职事,审察起始而观察过失,有过错的人就判罪处罚,有才能的人就能奖赏提拔,所以愚蠢的人不可能得到任用。有智慧的人不敢欺骗,愚蠢的人不得处理政事,那么国家的政事就会没有失误了。

    【说明】本节紧接上节,是关于任用什么人的问题,也就是说,上节所列的八种人,都是不可以任用的。其中,愚蠢的人不可以任用,有智慧的人也不可以任用,因为愚蠢的人会理所当然地办事,从而使事情越办越糟;而有智慧的人则会被智慧所束缚、所迷惑,而且还会用所谓的智慧来欺骗君主上级,来干自己的私事。所以,任用人,要计算功绩而实行奖赏,要衡量才能而授予职事,要审察起始而观察过失,有过错的人就判罪处罚,有才能的人就能奖赏提拔,才是真正的用人之道。

    【原文】察士然后能知之,不可以为令,夫民不尽察。贤者然后行之,不可以为法,夫民不尽贤。杨朱、墨翟,天下之所察也,干世乱而卒不决,虽察而不可以为官职之令。鲍焦、华角,天下之所贤也,鲍焦木枯,华角赴河,虽贤不可以为耕战之士。故人主之察,智士尽其辩焉;人主之所尊,能士能尽其行焉。今世主察无用之辩,尊远功之行,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史不战攻,则国何利焉?匹夫有私便,人主有公利。不作而养足,不仕而名显,此私便也;息文学而明法度,塞私便而一功劳,此公利也。错1法以道2民也,而又贵文学,则民之所师3法也疑;赏功以劝民也,而又尊行修,则民之产利也惰。夫贵文学以疑法,尊行修以贰功,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

    【注释】1.错:通“措”。《易•序卦》:“礼义有所错。”《礼记•仲尼燕居》:“君子明于礼乐,举而错之而已。”《荀子•荣辱》:“则君子注错之当,而小人注错之过也。”《荀子•大略》:“错质之臣不息鸡豚,冢卿不修币。”《韩非子•有度》:“威不贷错,制不共门。”《洪武正韵•暮韵》:“错,同措。”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豫部》:“错,假借为措。”这里用为举措之意。

    2.道:《论语•学而》:“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易•系辞上》:“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管子•牧民》:“道民之门,在上之所先。”《荀子•正名》:“故明君临之以势,道之以道。”《韩非子•扬榷》:“四海既藏,道阴见阳。”《史记•留侯世家》:“乃学辟谷,道引轻身。”这里用为引导之意。

    3.师:《易•泰•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易•师•辞》:“师,贞,丈人,吉,无咎。”《易•豫•辞》:“豫,利建侯,行师。”《书•皋陶谟》:“百僚师师。”孔传:“师师,相师法。”《论语•述而》:“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战国策•赵策一》:“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荀子•儒效》:“故有师法者,人之大宝也;无师法者,人之大殃也。”《史记•秦始皇本纪》:“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法言•学行》:“师者,人之模范也。”《玉篇•币部》:“师,范也。”这里用为效法、学习之意。

    【译文】只有明察之士才能懂得的东西,不可以作为法令,因为民众并不都是明察的。只有贤能的人才能做到的事,不可以作为法制,因为民众并不都是贤能的。杨朱、墨翟,是天下公认的明察之士,但千百年来的混乱局面他们终究也解决不了,故虽然明察而不可以作为官府的法令。鲍焦、华角,是天下公认的贤能之士,鲍焦抱着树木而死,华角投身黄河而亡,故虽然贤能而不可以成为耕地作战的人。所以君主明察的东西,有智慧的人会尽力辩驳剖析;君主尊重的东西,有能力的人会尽力去施展才华。如今世俗的君主去明察那些无用的辩驳剖析,尊重没有实际功效的行为,想要求得国家的富强,是不可能得到的。即使像孔子、墨翟那样博学多识善辨聪明,但孔子、墨翟不会耕地锄草,那么国家能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好处呢?即使像曾参、史鱼那样修身廉洁少私寡欲,但曾参、史鱼不会战斗冲锋,那么国家能有什么好处呢?老百姓有个人的利益,君主有国家的利益。不劳动而给养足,不做官而名声显赫,这是个人的利益;消灭文献典籍而彰明法度,堵塞个人利益而专门按照功劳来进行奖赏,这是国家的利益。举措法制来引导民众,却又尊重文献典籍,那么民众对所需要效法的也就有怀疑了;奖赏有功者以勉励民众,而又尊重修身养性之人,那么民众对于生产获利之事也就懒惰了。推崇文献典籍以怀疑现行法制,把尊重修身养性作为另一种功劳,想要求得国家的富强,是不可能得到的。

    【说明】本节还是在论述用人之道,过于明察的人,过于贤能的人也是不可以任用的;明察的人会因为自己的明察而要求所有的人都明察,而且还会由于自己的明察而不相信任何人;贤能的人也会因为自己的贤能而要求所有的人都贤能,而且还会由于自己的贤能而不相信任何人。韩非的对人物的评论却错了,为什么必须人人都要去耕地锄草、战斗冲锋呢?社会,是由各种不同职业的人组成的,在各自的职业上能明察,能贤能为什么不行呢?就是官员,在自己的官职上也需要明察、贤能。韩非在结论上也错了,尊重文献典籍与完善法制本来就是一回事,除非现行法制与古代文献典籍完全背道而驰;奖赏有功与尊重修身养性也是一回事,除非有功者都不修身养性。因为在实际生活中,修身养性之人做事往往功效显著。不修身养性者只凭一腔热血,一股蛮勇之气做事情,往往是无功而退。所以任用选拔人才,还是要讲明察与贤能。

    【原文】搢1笏2干3戚4,不适5有方铁铦6;登降周旋,不逮7日中奏8百;《狸首》9射侯10,不当强弩趋发;干11城距12衡13冲14,不若堙15穴伏橐16。古人亟17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古者寡事而备简,朴陋而不尽,故有珧18铫19而推20车者。古者人寡而相亲,物多而轻利易让,故有揖让而传天下者。然则行揖让,高慈惠,而道仁厚,皆推政也。处多事之时,用寡事之器,非智者之备也;当大争之世,而循揖让之轨,非圣人之治也。故智者不乘推车,圣人不行推政也。

    【注释】1.搢:(jin斤)《仪礼•乡射礼》:“搢三而挟一个。”《礼记•乐记》:“裨冕搢笏。”《淮南子•齐俗》:“无皮弁搢笏之服。”《广雅》:“搢,插也。”这里用为“插”之意。

    2.笏:(hu户)古代君臣在朝廷上相见时手中所拿的狭长板子,按品第分别用玉、象牙或竹制成,以为指画及记事之用。《荀子•大略》:“大夫服笏,礼也。”《淮南子•齐俗》:“无皮弁搢笏之服。”《礼记•乐记》:“裨冕搢笏。”《说文》:“笏,礼玉藻。笏天子以球王,诸侯以象,大夫以鱼须文竹、士竹、本象可也。”这里用为笏板之意。

    3.干:《周礼•春官•序官》:“司干。”《礼记•儒行》:“礼义以为干橹。”《礼记•檀弓下》:“能执干戈以卫社稷。”《礼记•祭统》:“朱干玉戚以舞大武。”《韩非子•五蠹》:“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方言•九》:“盾,自关而东或谓之干。”这里用为盾牌之意。

    4.戚:古兵器名,斧的一种。《礼记•明堂位》:“朱干玉戚。”《韩非子•五蠹》:“执干戚舞。”《说文》:“戚,戉也。”

    5.适:古同“敌”。《尔雅》:“适,匹也。”《国语•楚语》:“且夫自适以下。”《国语•周语》:“适国宾至。”《战国策•秦策》:“四国之兵适。”《孙子•谋攻》:“敌则能战之。”《孟子•离娄上》:“人不足以适也,政不足以间也。”《荀子•君子》:“四海之内无客礼,告无适也。”《说文》:“适,仇也。”这里用为相当、敌对之意。

    6.铦:(xiān先)《说文》:“铦,锸属。”这里用为兵器之意。

    7.逮:《书•吕刑》:“群后之逮在下。”《诗•大雅•桑柔》:“民有肃心,荓云不逮。”《论语•里仁》:“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论语•季氏》:“政逮於大夫,四世矣。”《礼记•中庸》:“旅酬,下为上,所以逮贱也。”《礼记•曲礼》:“逮事父母。”《荀子•荣辱》:“胠于沙而思水,则无逮矣。”《荀子•尧问》:“魏武侯谋事而当,群臣莫能逮。”这里用为赶上、及、到之意。

    8.奏:《书•益稷》:“予乘四载,随水刊木,既益奏庶鲜食。”《诗•小雅•六月》:“以奏肤公。”《诗•小雅•宾之初筵》:“各奏尔能。”《诗•大雅•灵台》:“矇瞍奏公。”《虞书》:“敷奏以言。”《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相如奉璧奏秦王。”《说文》:“奏,进也。”这里用为进献之意。

    9.《狸首》:乐诗篇名,其诗已亡佚。行射礼时诸侯奏《狸首》之歌作为发箭的节度。《礼记•射义》:“其节:天子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卿大夫以《采萍》为节,士以《采繁》为节。”

    10.侯:《诗•齐风•猗嗟》:“终日射侯。”《诗•小雅•宾之初筵》:“大侯既抗,弓矢斯张。”《左传•成公二年》:“张矦。”《小尔雅•广器》:“射有张布谓之矦。”《说文》:“矦,春饷所射矦也。”这里用为箭靶之意。

    11.干:《诗•周南•兔罝》:“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诗•王风•中谷有蓷》:“中谷有蓷,暵其干矣。”《诗•鄘风•干旄》:“孑孑干旄,在浚之郊。”《诗•小雅•采芑》:“师干之试。”《诗•大雅•旱麓》:“岂弟君子,干禄岂弟。”《诗•大雅•假乐》:“干禄百福,子孙千亿。”《论语•为政》:“子张学干禄。”《庄子•徐无鬼》:“其欲干酒肉之味邪?”《孟子•公孙丑下》:“识其不可,然且至,则是干泽也。”《荀子•议兵》:“皆干赏蹈利之兵也。”《韩非子•说难》:“伊尹为宰,百里奚为虏,皆所以干其上也。”这里用为求取之意。

    12.距:古同“拒”。《诗•大雅•皇矣》:“密人不恭,敢距大邦。”《墨子•公输》:“墨子九距之。”《荀子•仲尼》:“与之书社三百,而富人莫之敢距也。”《荀子•君道》:“断足以距难。”《韩非子•八奸》:“法则听之,不法则距之。”《史记•高祖本纪》:“楚闻之,发兵距之阳夏,不得前。”这里用为抗拒、抵御之意。

    13.衡:同“横”。《荀子•致士》:“不官而衡至者,君子慎之。”《韩非子•存韩》:“以秦与赵敌,衡加以齐,今又被韩。”《韩非子•亡征》:“轻其適正,庶子称衡。”汉贾谊《论积贮疏》:“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这里用为蛮横之意。

    14.冲:古战车名。用以攻城。《诗•大雅•皇矣》:“临冲闲闲,崇墉言言。”《左传•定公八年》:“主人焚冲。”《荀子•强国》:“苟得利而已矣,是渠冲入穴而求利也。”《淮南子•说山》:“折冲万里。”《淮南子•泛论》:“隆冲以攻。”

    15.堙:(yīn因)《韩非子•说疑》:“内不堙污池台榭,外不弋田猎。”《尉缭子》:“地狭而人众者,则筑大堙以临之。”这里用为土山之意。

    16.橐:(tuo驼)《老子•五章》:“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战国策•秦策》:“负书担橐。”《墨子•备穴》:“具炉橐,橐以牛皮。”《说文》:“槖,囊也。”本义为皮制的风箱之意。

    17.亟:《诗•豳风•七月》:“亟其乘屋。”《左传•昭公二十一年》:“亟言之。”《礼记•少仪》:“小饭而亟之。”《战国策•宋策》:“欲霸之亟成。”《孟子•梁惠王上》:“经始勿亟,庶民子来。”《商君书•更法》:“君亟定变法之虑。”《广雅》:“亟,急也。”这里用为快速、迅速之意。

    18.珧:(yáo窑)蚌蛤的甲壳,古代用作刀、弓上的装饰品。《尔雅•释器》:“以金者谓之铣,以蜃者谓之珧,以玉者谓之珪。”郭璞注:“用金、蚌、玉饰弓两头,因取其类以为名。”《楚辞•天问》:“冯珧利决,封稀是觖。”王逸注:“珧,弓名也。”这里用为“弓”之意。

    19.铫:(diào摇)古代一种大锄。《管子》:“耕考必有一耒、一耜、一铫。”

    20.推:(tuī忒)《晏子春秋》:“曲刃钩之,直兵推之。”这里用为击刺、打击之意。

    【译文】腰带上插着朝版手里舞着斧头盾牌,但却敌不过方形的铁兵器;登堂下阶迎送周旋,也及不上一日之中进献百样;《狸首》奏起来射箭,也挡不住强弓快弩的快速发射;求取城邑抵抗横行战车,也不如土地下挖洞用风箱鼓风。古人快速致力于道德,中古时候的人追逐于智慧,当今的人争强于力量。古时候事情很少而且设备简单,器具质朴简陋而不精致,所以有用弓或锄打击车之事。古时候人口稀少而互相亲爱,物品多而看轻财利容易谦让,所以有拱手让位而把统治天下的权力传给别人的事。然而拱手谦让,崇尚慈爱恩惠,以及称赞仁爱厚道,都是打击政事。处在事情繁多的时代,使用减少事情的器具,并不是智者所准备的;面对争夺激烈的社会,而遵循拱手谦让的老规矩,并不是圣人的治国之道。所以有智慧的人不乘坐打击之车,圣人不推行打击的政治。

    【说明】本节还是在论述用人之道,韩非认为,古时候的用人之道与当今社会的用人之道是不同的,他大致列举了古今的不同之处。其实,这是韩非弄错了,作为统治集团,不论面对哪一种社会形态,其统治理念大致是相同的。这其中只有民主与独裁的不同。因此,统治集团的用人之道也相差不大。当然,先秦以前的推举选贤制度,在隋唐后演变成科举考试制度,这也是韩非所料不及的用人之道。

    【原文】法所以制事,事所以名功也。法有立而有难,权其难而事成,则立之;事成而有害,权其害而功多,则为之。无难之法,无害之功,天下无有也。是以拔千丈之都,败十万之众,死伤者军之乘1,甲兵折挫,士卒死伤,而贺战胜得地者,出其小害计其大利也。夫沐者有弃发,除者伤血肉。为人见其难,因释其业,是无术之事也。先圣有言曰:“规有摩而水有波,我欲更之,无奈之何!”此通权之言也。是以说有必立而旷于实者,言有辞拙而急于用者。故圣人不求无害之言,而务无易之事。人之不事衡石者,非贞廉而远利也,石不能为人多少,衡不能为人轻重,求索不能得,故人不事也。明主之国,官不敢枉法,吏不敢为私利,货赂不行,是境内之事尽如衡石也。此其臣有奸者必知,知者必诛。是以有道之主,不求清洁之吏,而务必知之术也。

    【注释】1.乘:(chéng成)《韩非子•解老》:“乘于天明以视,寄于天聪以听。”汉贾谊《过秦论》:“因利乘便。”这里用为凭持、依仗之意。

    【译文】法律是用来制约事情的,事情是用来成就功效的。法律设立起来会有困难,权衡其困难而事情就能成功,那么就建立这法律;事情虽然做成而有害,权衡其害少而功多,那么就去做它。没有困难的法治,没有害处的功效,天下是没有的。因此攻克千丈方圆的城邑,打败数十万的敌人,死伤就是军队的凭仗,铠甲兵器被摧毁,士兵有死伤,而还是祝贺战斗的胜利取得了土地,这是因为害处小利益大。那洗头的人会掉些头发,除掉病痛的人会损伤一些血肉。有人看见事情有困难,因而就放弃这个事业,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先前的圣人有这样的话说:“圆规有磨损而水面有波纹,我想要更换它们,可是却没有办法。”这是通达权变的言论。因此有学说在道理上站得住而远离实际的,言论措辞有笨拙而切于实用的。所以圣人不追求没有毛病的空话,而致力于做那些不可改变的事情。人们之所以不在秤和衡石上打主意,并不是正直廉洁不追求财利,而是因为衡石不能为人们增多或减少原有的数量,秤不能为人们增多或减少原有的重量,对它们的要求是不可能得到的,所以人们不侍奉它。明白的君主统治的国家,官员不敢歪曲法令,差役不敢谋取私利,行贿受贿之事行不通,这是国内的政事都像秤和衡石一样公正无私。这就是大臣中有奸邪的必然会被察觉,被察觉的人必然会被处罚。因此有正确治国之道的君主,不去寻觅清正廉洁的官吏,而致力于掌握能明察的方法。

    【说明】本节还是在论述用人之道,韩非认为,一切用人之道,都必须要用法治来进行,也就是说,法制必须要像秤和衡石一样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所以,用仁爱,用选贤的用人之道是不可行的。韩非在这里又忽略了一个问题,人不是机器,人是有情感的动物,若不爱护他们,而只用法制来苛刻他们,那么没有谁能受得了。

    【原文】慈母之于弱子也,爱不可为前。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有恶病,使之事医。不随师则陷于刑,不事医则疑于死。慈母虽爱,无益于振刑救死,则存子者非爱也。子母之性,爱也;臣主之权,1策也。母不能以爱存家,君安能以爱持国?明主者通于富强,则可以得欲矣。故谨于听治,富强之法也。

    明其法禁,察其谋计。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于外无死虏之祸。故存国者,非仁义也。仁者,慈惠而轻财者也;暴者,心毅而易诛者也。慈惠,则不忍;轻财,则好与。心毅,则憎心见于下;易诛,则妄杀加于人。不忍,则罚多宥赦;好与,则赏多无功。憎心见,则下怨其上;妄诛,则民将背叛。

    故仁人在位,下肆而轻犯禁法,偷幸而望于上;暴人在位,则法令妄而臣主乖2,民怨而乱心生。故曰:仁暴者,皆亡国者也。

    【注释】1.策:《左传•文公十三年》:“绕朝赠之以策。”《论语•雍也》:“将入门,策其马。”《礼记•曲礼》:“则仆执策立于马前。”《韩非子•奸劫弑臣》:“无棰策之威、衔橛之备,虽造父不能以服马。”汉晁错《论贵粟疏》:“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本意为用鞭棒驱赶骡马役畜等,或是指驾驭马匹的工具,这里引申为驾驭之意。

    2.乖:(guāi掴)《左传•昭公三十年》:“楚执政众而乖。”《楚辞•怨世》:“吾独乖刺而无当兮。”《韩非子•亡征》:“如此,则内外乖。”《贾子•道术》:“刚柔得适谓之和,反和为乖。”《说文》:“乖,戾也。”《广雅》:“乖,背也。”这里用为背离、违背、不和谐之意。

    【译文】慈祥的母亲对于弱小的孩子,其爱护不能放在最前面。然而弱小的孩子有乖僻的行为,就要让他去跟随老师学习;有了讨厌的疾病,就要让他去看病求医。不跟随老师那么就会陷于犯法而受刑罚,不看病求医那么就会死亡。慈祥的母亲虽然很爱孩子,但这种爱不能把孩子从刑罚和疾病中拯救出来,那么仅让孩子生存并不是爱。孩子与母亲的本性,是爱;臣子和君主之间的权衡,是互相驾驭。母亲不能用她的爱来保存家庭,君主怎么能用爱来掌管国家呢?明白的君主通晓于富强国家的方法,那么就可以得到想要的了。所以谨慎地听取治理方法,就是富强的方法。

    明白法制所禁止的,审察那谋划计算。法律得到彰明那么内部就没有事变叛乱的祸患,计谋在外部得当就没有死亡被虏的祸害。所以保存国家的方法,不是依靠仁义。所谓的仁,就是慈祥和恩惠;所谓的残暴,就是心地坚毅而轻率地施行惩罚。慈祥和恩惠,那么就会不忍心;轻视钱财,那么就会喜好送给人。心地坚毅,那么憎恨的心思就会暴露给下级;轻易惩罚人,那么胡乱的杀戮就会降临到人们头上。不忍心,那么惩罚时就会有赦免;喜好赠送钱财,那么奖赏就多而见不到功绩。憎恶的心思暴露出来,那么下级就会怨恨上级;胡乱地进行惩罚,那么民众就会背叛。

    所以仁爱的人在位,下级就会放肆而轻易地违反法律禁令,就会怀着侥幸心理观察上级;残暴的人在位,那么法律禁令就会乱发布而臣子与君主就会互相背离,民众就会怨恨而叛乱的心思就会产生。所以说:仁爱和残暴的人,都是使国家灭亡的人。

    【说明】本节还是在论述用人之道,韩非继续论证仁爱在国家的治理上是行不通的,但若是残暴,也行不通。因此,仁爱的人不能选举提拔到大臣的位置上,当然,残暴的人也不能。至于选举提拔什么样的人,韩非在这里没有明确说出。前面我们就讨论过,韩非将仁爱狭义地理解成伶爱、宠爱、溺爱,这肯定是错了。韩非的中心思想其实就是一个,即用法制来选举提拔官员。

    【原文】不能具美食而劝饿人饭,不为能活饿者也;不能辟草生粟而劝贷施赏赐,不能为富民者也。今学者之言也,不务本作而好末事,知道虚圣以说民,此劝饭之说。劝饭之说,明主不受也。

    【译文】不能准备好美味佳肴而劝饥饿的人不吃饭,这并不能救活饥饿的人;不能除草开荒生产粮食而只劝君主借贷施舍奖赏恩惠,这并不能使民众富裕。如今学者们的意见,不致力于根本的农耕而只谈一些枝末小节的事,只是虚假地称颂圣人来取悦于民众,这就是准备好美味佳肴而劝饥饿的人不吃饭。这种准备好美味佳肴而劝饥饿的人不吃饭的言论,明白的君主是不会接受的。

    【说明】本节还是在论述用人之道,韩非继续论证仁爱在国家的治理上是行不通的,他所谓的“末事”,就是指仁爱,意思就是仁爱只是美味佳肴,然而民众却享受不到,民众需要的就是农耕、战斗。韩非的说法是彻底抛弃了人类的情感,认为人类只等同于动物,只知道吃饱喝足。这种说法又怎么能治理国家呢?

    【原文】书约而弟子辩,法省而民讼简,是以圣人之书必著论,明主之法必详尽事。尽思虑,揣得失,智者之所难也;无思无虑,挈前言而责后功,愚者之所易也。明主虑愚者之所易,以责智者之所难,故智虑力劳不用而国治也。

    【译文】书简约而弟子们就能辨别,法律简省而民众的诉讼就会简单明确,因此圣人写的书必然有论点,明白的君主的法律必然就详细包括所有的事。绞尽脑汁,揣摩估量得失,有智慧的人也感到为难;不动脑筋不考虑,拿前面说的话来责求后面的功绩,愚蠢的人也是容易做到的。明白的君主考虑到用愚蠢的人也容易做到的办法,来责求有智慧的人感到为难的办法,所以动脑筋费劳力的办法不使用而国家就能得到治理了。

    【说明】本节还是在论述用人之道,韩非认为选举提拔人才只需要使用公正正直的人就可以了,至于是有智慧的人或是愚蠢的人,问题都不大,用愚蠢的人也容易做到的办法,来责求有智慧的人感到为难的办法,所以动脑筋费劳力的办法不使用而国家就能得到治理了。这种说法显然是不对的,愚蠢的人一般不懂得法制,所以就不会按照法律制度来办事,事情怎么能干得好呢?实际上,在第一节里的那八种人,其实都是愚蠢的人,真正有智慧的人是不会干出那些谋取私利的事的。

    【原文】酸甘咸淡,不以口断而决于宰1尹2,则厨人轻君而重于宰尹矣。上下清浊,不以耳断而决于乐正3,则瞽4工轻君而重于乐正矣。治国是非,不以术断而决于宠人,则臣下轻君而重于宠人矣。人主不亲观听,而制断在下,托食于国者也。

    【注释】1.宰:《韩非子•难二》:“凡为人臣者,犹炮宰和五味而进之君。”《史记•陈丞相世家》:“平为宰,分肉食甚均。”这里用为厨工之意。

    2.尹:《论语•公冶长》:“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韩非子•内储说上》:“卜皮为县令。”《史记•陈涉世家》:“守令皆不在。”这里用为官名之意。

    3.乐正:官名。周代乐官之长。《吕氏春秋•慎行论》:“乐正夔一足。”

    4.瞽:(gu古)《书•尧典》:“瞽子。”《论语•子罕》:“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论语•季氏》: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荀子•解蔽》:“瞽者仰视而不见星。”《韩非子•说林上》:“瞽,两目,君奚为不杀?”《说文》:“瞽,目但有朕也。”这里用为虽瞎但有眼珠之意。

    【译文】酸甜咸淡,君主不用嘴尝而取决于厨师长,那么厨工就会轻视君主而重视厨师长了。音调的高低清扬或凝浊,君主不用耳听而取决于乐队长官,那么盲人乐工就会轻视君主而重视乐队长了。治理国家的是非曲直,不用方法来决断而取决于宠爱的人,那么臣下就会轻视君主而重视被宠爱的人了。君主不亲自观察倾听,而裁断政事的权力在下级,就等于是成了寄生的傀儡了。

    【说明】本节还是在论述用人之道,韩非认为凡事都要依靠下级的话,那么君主就会被架空而成傀儡,其言下之意就是说,选举提拔人才并不是最重要的,君主应该凡事亲力亲为,那么国家也是可以治理好的。这种说法也是明显地不对,事情,并不是一个人就能干成的,凡事都要依靠人们共同的努力,自己的味觉、听觉有缺陷,那当然就要依靠厨师长、乐队长了,如果此时不依靠别人而专横地按自己的意愿办事,那么事情就会失败。

    【原文】使人不衣不食而不饥不寒,又不恶死,则无事上之意。意欲不宰于君,则不可使也。今生杀之柄在大臣,而主令得行者,未尝有也。虎豹必不用其爪牙而与鼷鼠同威,万金之家必不用其富厚而与监门同资。有土之君,说人不能利,恶人不能害,索人欲畏重己,不可得也。

    【译文】让人不穿衣不吃饭而不会饥饿不会寒冷,又不厌恶死亡,那么人们就没有侍奉上级的意愿。人们的意愿和欲求如果不被君主所主宰,那么人们就不可以使用。如今生杀的权柄在大臣处,而君主的命令得以施行,还从来没有过。虎豹必然不会用自己的爪牙来和鼷鼠施展同样的威风,拥有万金的家庭必然不会用自己的富裕来和看门人比资产富足。拥有土地的君主,喜欢某人却不能使他得利,厌恶某人却不能使他受害,想要人们畏惧重视自己,是不可能的。

    【说明】本节还是在论述用人之道,韩非认为统治者必须要能主宰人们,若是这个主宰权放在大臣手中,那么统治者自己也就完蛋了。统治者自己掌握主宰权,喜欢的人就可以奖赏,不喜欢的人就让其受害,这样才可以牢牢掌握住统治权。韩非这就是纯粹在为独裁封建统治高唱颂歌,提倡理论依据了。这种说法显然也是不对的,真正能为国家办事的有才能的人,如果喜欢就让他受赏,不喜欢就让他受害?这显然不行。再说,人们的愿望和欲求,也就是思想,能被统治者所主宰吗?统治者能主宰得了吗?再说,统治、领导人民,就是靠人们的畏惧和重视吗?显然也不是!统治和领导人民,靠的是使人民安居乐业,使人民生活富足而心情愉悦,人民才会真正地拥护这样的统治者、领导人。如果仅是畏惧和重视,那就仅仅是霸王之道,是不能长久的。

    【原文】人臣肆意陈欲曰“侠”,人主肆意陈欲曰“乱”;人臣轻上曰“骄”,人主轻下曰“暴”。行理同实,下以受誉,上以得非。人臣大得,人主大亡。

    【译文】臣下随心所欲展现自己的欲望被称之为“侠义”,君主随心所欲展现自己的欲望被称之为“昏乱”;臣下轻视君主上级被称之为“骄傲”,君主轻视下级臣子被称之为“残暴”。行为与道理实质是相同的,但臣下因此而受到赞誉,君主上级因此而受到诽议。臣下得到大的好处,君主得到大的损失。

    【说明】本节还是在论述用人之道,这也是反常现象之一,这种随心所欲展现自己的欲望的现象,在现代被称之为“率性而为”,是很多的人大力提倡的。他们要彰扬自己的个性,要无拘无束地冲破各种习俗的“陋网”,使自己独立于社会之上,致使人类的“群体意识”被彻底抛弃,从而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人际关系。两千多年前,韩非就认识到这一点,是非常可贵的。

    【原文】明主之国,有贵臣,无重臣。贵臣者,爵尊而官大也;重臣者,言听而力多者也。明主之国,迁官袭级,官爵受功,故有贵臣。言不度行而有伪,必诛,故无重臣也。

    【译文】在明白的君主统治的国家,只有地位高贵的臣,没有地位重要的臣。所谓的地位高贵的臣,是指爵位尊贵而且官职大;所谓的地位重要的臣,是指他的话能被君主听从而他出力又多。在明白的君主统治的国家,晋升官职承袭待遇,官职爵位是依法授给有功劳的人,所以有地位高贵的臣子。对于说话不符合行为而且有虚假的臣子,必然会惩处,所以没有地位重要的臣子。

    【说明】本节还是在论述用人之道,地位高贵与地位重要,也就是说,地位高贵也就等同于地位重要,地位不重要能高贵吗?地位重要也就等同于地位高贵,地位不高贵能重要吗?高贵与重要,这两个概念在现代被弄混淆了,现代人认为,地位尽可以高贵,但可以不重要;也就是说,给你一个高贵的闲职,并不使用你,因此你就是不重要的。而地位重要却不必非要高贵,虽然一个小吏,也可以掌握重要的职位,钳制地位高贵的大臣。这种现象也是反常现象之一。也就是说,一个地位低下的小臣,可以掌管非常重要的国家大事。而一个地位高贵的大臣却要听命于一个小臣。这样做的后果是难以想象的,是违背常理的。所以,在明白的君主统治的国家,只有地位高贵的臣,没有地位重要的臣。

    本篇《八说》,就是八种说法,也就是八种世俗观念。这八种人,这八种反常现象,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也是常见的;中国就是一个以人情著称的国家。两千多年前,韩非就反对在国家治理中滥用人情,可时至今日,人情依然泛滥成灾。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人们普遍误解了儒家的“仁”。仁,是讲人际关系,讲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的关系,这儒家提倡仁,并不是要在国家治理中讲人际关系,而是提倡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日常工作中要有“仁”。仁爱关系的建立,并不是要人们不要原则,而是希望人们有了良好的仁爱的人际关系,才能生活得幸福快乐。仁爱关系的建立,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义”,即最佳行为方式。因为只有选择了最佳行为方式,才能建立起仁爱关系。而选择最佳行为方式,必须要有“礼”——即要遵守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用不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行为,就不可能建立起仁爱关系的。即使以共同的私有利益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仁爱关系,也是假象、表象,因为在私利产生分配时,这种关系不堪一击。真正的仁爱关系,是相互的关心、体贴、帮助、合作,是可以损己利人的,是双赢的。那种损人利己、损人不利己的关系,不可能是仁爱关系。所以,正确地认识各种各样的人情,正确地认清楚各种各样的人情,才能有利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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