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韩非•八经第四十八

类别:子部 作者:韩非子 书名:韩非子

    【原文】凡治天下,必因1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废置无度则权渎,赏罚下共则威分。是以明主不怀爱而听,不留说而计。故听言不参,则权分乎奸;智力不用,则君穷乎臣。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毁誉一行而不议。故赏贤罚暴,誉善之至者也;赏暴罚贤,举恶之至者也:是谓赏同罚异。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然后一行其法,禁诛于私家,不害功罪。赏罚必知之,知之,道尽矣。

    【注释】1.因:《诗•鄘风•载驰》:“谁因谁极。”《诗•大雅•皇矣》:“维此王季。因心则友。”《荀子•议兵》:“因其民,袭其处。”《韩非子•五蠹》:“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因人成事者。”《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这里用为依靠,凭借之意。

    【译文】凡是治理天下,必须要依靠人情。所谓的人情,有爱好有厌恶,所以奖赏和刑罚可以使用;奖赏和刑罚可以使用,那么禁令就可以建立而治理的道路也就完备了。君主掌握了权柄来处理权势,所以下达的命令就能贯彻执行。权柄,是控制臣民生死的一种法定职分;威势,是制服民众的一种资本。罢免任用官吏如果没有法度那么权力就会被亵渎,赏罚大权如果和臣下共同掌握那么威势就会被分散。因此明白的君主不抱着仁爱去听取意见,不带着喜悦去谋划事情。所以听取意见不加以检验,那么权力就会分散到奸臣手中;不亲自操心劳累,那么君主就会被臣下搞得走投无路。所以明白的君主行使职权要像天一样公正无私,用人时要像鬼一样神秘莫测。像天一样公正无私就会没有非议,像鬼一样神秘莫测就不会走投无路。威势运用教育严厉,逆情悖理却人不敢违,诋毁和赞誉一律依法进行而民众就不会议论纷纷。所以奖赏贤能惩罚残暴,是赞誉善行的最好办法;奖赏残暴惩罚贤能,是推崇邪恶的极端办法:这些都是奖赏合自己心意而惩罚不合自己心意的。奖赏不如丰厚一些,使民众贪图利;赞誉不如美好一些,使民众觉得光荣;惩罚不如严重一些,使民众感到恐惧;诋毁不如丑恶一些,使民众感到羞耻。然后一心一意推行法制,禁止和惩罚谋取私利的人家,不损害对有功有罪之人的赏罚。赏罚的结果必然要去了解,了解了,道路也就完备了。

    【说明】八经,就是八条常规,就是八条带有经久性的政治原则。本节所述,阐明了“依靠或凭借人情”这一韩非政治思想中的人性论基础。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政治的对象也就是人,所以“凡治天下,必因人情”。韩非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的本性,所以奖赏和惩罚就可以使用;加重奖赏就可以使人民贪图利益,加重惩罚就可以使人民害怕刑罚。这两样东西用得好,治理也就没有问题了。再就是势治问题,“势者,胜众之资也”,威势就是制服民众的资本,有了这个资本,赏罚就可以随心所欲。所以君主统治者必须要独揽大权,亲自处理政事。虽然韩非这里提出了独裁,但他也认识到,罢免任用官员一定要依照法度,不依照法度而滥用职权,那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奖惩也要依法而行,否则奖暴惩贤,也将会使自己陷于绝境。这就是韩非的政治思想:独裁而依法。这里存在着矛盾,独裁一般就不会依法,依法也就不会独裁。法律的制定,一般不会是独裁者制定的,而是很多人的集思广益。既然是很多人对很多事情的共同认识才建立起的法律条文,那么依照这样的法律也就是依照了众人的意愿,这就不能称之为独裁了。再一个矛盾,就是依靠或凭借人情,我们知道,法律虽然是维护人情的,但法律在实施时却不讲人情。虽然我们知道韩非的意思是,依靠或凭借人情中的好利恶害的思想,才建立起赏罚的法律,但法律建立后的实施,却不能依靠或凭借人情。

    【原文】力不敌众,智不尽物。与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国,故智力敌而群物胜。揣中则私劳,不中则任过。下君尽己之能,中君尽人之力,上君尽人之智。是以事至而结智,一听而公会。听不一则后悖于前,后悖于前则愚智不分;不公会则犹豫而不断,不断则事留。自取一,则毋道堕壑之累。故使之讽1,讽定而怒。是以言陈之曰,必有策籍。结智者事发而验,结能者功见而谋成败。成败有征,赏罚随之。事成则君收其功,规败则臣任其罪。君人者合符犹不亲,而况于力乎?事智犹不亲,而况于悬乎?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则君怒。使人相用则君神,则下尽。下尽下,则臣上不因君,而主道毕矣。

    【注释】1.讽:《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微讽秦、荆令之攻魏,因请行和以自重也。”《后汉书•李云传》:“论礼有五,谏讽为上。”《后汉书•张衡传》:“衡乃拟班固《两都》作《二京赋》,因以讽谏。”《广雅》:“讽,谏也。”这里用为婉言微辞或指责之意。

    2.见:《易•乾•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易•蛊•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老子•七十二章》:“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礼记•中庸》:“如此者,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荀子•劝学》:“天见其明,地见其光。”《韩非子•二柄》:“故君见恶,则群臣匿端。”《广韵•霰韵》:“见,露也。”《集韵•霰韵》:“见,显也。”《汉书•元帝纪》:“天见大异。”颜师古注:“见,显示。”这里用为出现、显露之意。

    【译文】君主一个人的力量敌不过众人,一个人的智慧不能了解全部事物。与其用自己一人之力,不如用全国的力量,所以君主拿自己一个人的智慧和力量去和众人万物较量而众人万物就会胜过君主。君主自己揣测即使猜到那么也是自己劳累,猜测不到那么就要承担过错。下等的君主竭尽自己的才能,中等的君主竭尽人们的力量,上等的君主竭尽人们的智慧。因此事情来到时而结集人们的智慧,一一听取意见后再召开公众会议。听取意见时不一一听取那么臣子就会改变前面的想法,改变前面的想法那么愚蠢和智慧也就分不清了;不召开公众会议那么君主自己就会犹豫不决,犹豫不决那么事情也就拖下去了。自己对若干意见择取一种,那么就不会有陷入山沟陷阱的祸患。所以君主先让臣下提意见,等意见确定之后才严厉斥责发怒。因此臣下发表言论时,必须有簿册来记录。集中众人智慧等待事情发展而来检验,集中众人力量等待功效出现而来计谋成败。成功和失败有了证验,奖赏和惩罚就跟着进行。事情成功了那么君主就收取功劳,谋划失败了那么臣下就承担罪责。领导人民的人对验合符信之事都不去做,更何况是去做出力的事呢?君主对于稍动脑筋的事都不去做,更何况是去做凭空猜测的事呢?所以不是用人不录取同样的人,都是同样的人那么君主就要严厉斥责发怒。使臣下互相对立利用那么君主就能神秘莫测,那么下级就会尽心竭力。下级尽心竭力,那么臣下就不会依靠君主,而君主的道路也就完备了。

    【说明】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政治的对象也就是人,所以领导、统治人民的人,就是君主。然而君主只是一个人,应该怎么办呢?韩非在本节论述了君主统治人民的道路,那就是集众人之长,补自己之短。用人时、听取意见时,要使用不同的人,听取不同的意见,并且让下级互相对立互相利用,统治者才能从中选择到正确的人和意见。如果都是异口同声,那对治理国家是不利的。也就是说,统治者可以依靠和凭借下级,而下级却不能依靠和凭借统治者。

    【原文】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故明主审公私之分,审利害之地,奸乃无所乘。乱之所生六也: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显贤。任吏责臣,主母不放;礼施异等,后姬不疑;分势不贰,庶适不争;权籍不失,兄弟不侵;下不一门,大臣不拥;禁赏必行,显贤不乱。臣有二因,谓外内也。外曰畏,内曰爱。所畏之求得,所爱之言听,此乱臣之所因也。外国之置诸吏者,结诛亲重帑,则外不籍矣;爵禄循功,请者俱罪,则内不因矣。外不籍,内不因,则奸充塞矣。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节持之:曰质1,曰镇2,曰固。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责怒,固也。贤者止于质,贪饕化于镇,奸邪穷于固。忍不制则下上,小不除则大诛,而名实当则径4之。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仇:此谓除阴奸也。医5曰诡,诡曰易6。易功而赏,见罪而罚,而诡乃止。是非不泄,说谏不通,而易乃不用。父兄贤良播7出曰游祸,其患邻敌多资。僇8辱之人近习曰狎9贼,其患发忿疑辱之心生。藏怒持罪而不发曰增乱,其患侥幸妄举之人起。大臣两重提衡而不踦10曰卷祸,其患家隆劫杀之难作。脱11易不自神曰弹12威,其患贼夫酖毒之乱起。此五患者,人主之不知,是有劫杀之事。废置之事,生于内则治,生于外则乱。是以明主以功论之内,而以利资之外,其故国治而敌乱。即乱之道:臣憎,则起外若眩;臣爱,则起内若药。

    【注释】1.质:《左传•隐公三年》:“故周郑交质。”《左传•昭公二十年》:“以三公子为质。”《管子•山权数》:“请以宝为质于子,以假子之邑粟。”《战国策•赵策》:“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荀子•大略》:“错质之臣不息鸡豚,冢卿不修币。”《韩非子•有度》:“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这里用为抵押品或人质之意。

    2.镇:《国语•鲁语》:“子以君命镇抚敝邑。”《国语•晋语》:“镇定大事。”《庄子•列御寇》:“夫内诚不解,形谍成光,以外镇人心。”《史记》:“因请立张耳为赵王,以镇抚其国。”《广雅》:“镇,安也。”这里用为镇服、安抚之意。

    3.固:《诗•小雅•天保》:“亦孔之固。”《左传•成公十六年》:“脩陈固列。”《论语•学而》:“学则不固。主忠信。”《论语•泰伯》:“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说文》:“固,四塞也。”这里用为固定之意。

    4.径:《楚辞•远游》:“阳杲杲其未光兮,凌天地以径度。”《韩非子•解老》:“必缘理不径绝也。”《史记•滑稽列传》:“不过一斗,径醉矣。”《资治通鉴》:“肃径迎之。”《集韵•径韵》:“径:直也。”这里用为径直、直接之意。

    5.医:同“翳”。翳:(yì艺)《诗•大雅•皇矣》:“作之屏之,其菑其翳。”《庄子•山水》:“一蝉方得美荫而忘其身,螳裔执翳而搏之。”《楚辞•离骚》:“百神翳其备降兮。”刘向《九叹•远逝》:“石嵯以翳日。”《广雅》:“翳,障也。”《方言十三》:“翳,掩也。”这里用为遮蔽、掩盖之意。

    6.易:《诗•小雅•甫田》:“禾易长亩,终善且有。”《东观汉记》:“绝其本根,勿能使能殖,畏其易也。”这里用为蔓延、传播之意。

    7.播:(bō波)《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成公播荡。”《后汉书•献帝纪》:“身播国屯。”这里用为逃亡之意。

    8.僇:(lu路)《礼记•大学》:“辟则为天下僇矣。” 《荀子•非相》:“然而身死国亡, 为天下大僇。”《荀子•强国》:“无僇乎族党而抑卑其后世。”《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邹君不知,故先自僇。”《吕氏春秋•当染》:“此四王者,所染不当,故国残身死,为天下僇。”高诱注:“僇,辱也。”《史记•楚世家》:“僇越大夫常寿过。”司马贞索隐:“僇,辱也。”《字汇•人部》:“僇,辱也。”这里用为羞辱之意。

    9.狎:《书•秦誓》:“今商王受狎五常,荒怠无敬。”《左传•昭公二十年》:“水懦弱,民狎而翫之,则多死焉。”《韩非子•十过》:“狎徐君;拘齐庆封。”《广雅•释诂三》:“狎,轻也。”这里用为轻慢、戏弄之意。

    10.踦:(qī椅)《战国策•赵策四》:“齐、秦非复合也,必有踦重者矣。”《韩非子•亡征》:“必其治乱;其强弱相踦者也。”这里用为偏重之意。

    11.脱:《管子•霸形》:“言脱于口。”《韩非子•喻老》:“鱼不可脱于深渊。”《公羊传•昭公十九年》:“则脱然愈。”这里用为离、脱离之意。

    12.弹:(tán潭)曹植《与杨德祖》:“仆常好人讥弹其文。有不善者,应时改定。”《三国志•陶谦传》:“旌善以兴化,弹邪而矫俗。”这里用为揭发之意。

    【译文】知道臣下与君主的利益是不同的人称之为王,认为君臣利益是相同的人称之为劫,和臣下共同执政的人称之为杀。所以明白的君主懂得公和私的区别,懂得利和害的所在,奸邪也就无机可乘了。产生祸乱的根源有六种:太后、妻妾、子孙、弟兄、大臣、名声显赫的贤士。任用官吏责成臣子,这不能交给太后;按礼制设置不同等级,妻和妾就不会互相猜疑;不把权势平等分给儿子,庶子和嫡子就不会争夺;权力王位不丧失,兄弟就不会来侵害;臣子不出自同一门路,大臣就不会自拥篡位;禁令和奖赏必然执行,名声显赫的贤士就不会犯上作乱。臣子有两种可以凭借的力量,称之为外部的诸侯和内部的侍从。外部的诸侯是君主所畏惧的,内部的侍从是君主所宠爱的。君主所畏惧的提出要求总能得到,君主所宠爱的说话总能听从,这就是乱臣所凭借的对象。对外国诸侯所设置的各种官吏,集中惩处那些和奸臣关系亲密受贿而拥有大量钱财的人,那么外国诸侯就没有了可以凭藉的人了;爵位俸禄按功绩授予,对说情请求的侍从加以惩处,那么内部的侍从也就不能成为奸臣的凭借了。国外的诸侯不能凭藉,国内的侍从不能凭借,那么奸邪的道路就被堵塞住了。官吏沿着级别而晋升,直到担任重任,这才是明智的。对于官职高而职务重大的人,用三种制约方法来控制:一种叫抵押,一种叫安抚,一种叫固定。把他们的亲戚妻子儿女控制起来,叫做抵押;爵位俸禄丰厚而且一定兑现,叫做安抚;将他们的言行考查检验而责究怒斥,叫做固定。贤能的人会由于抵押而停止活动,贪婪的人会由于安抚而打消野心,奸邪的人会由于固定而走投无路。对残忍的人不制裁那么臣下就能制上,对小的奸邪不铲除那么就会被大的奸邪所诛杀,罪名与罪行相当就直接除掉他。这种人活着就会坏事,把这种人杀掉就会损伤自己的名声,那么就使用饮食(下毒)的方法;要不然,就交给他的仇敌去除掉他;这就称之为除掉暗地里的奸臣。蒙蔽就是欺诈,欺诈就是搬弄是非。见到功劳就奖赏,见到犯罪就惩罚,而欺诈就会停止。肯定或否定的意见不泄露出去,说情劝谏也不让通畅,而搬弄是非的手段也就不会用了。父兄贤良逃亡在外叫做游动的祸患,其祸患在于给邻国提供了资助。与受了羞辱的人亲近叫做轻慢奸贼,其祸患在于会使这些人生出忿恨怀疑羞辱的心理。隐藏愤怒掌握了罪行而不揭露惩处叫做增加祸乱,其祸患在于怀侥幸心理会轻举妄动的人会兴起。大臣中有两个同时被重用且又势均力敌而偏重一方的叫做卷入祸害,其祸害在于家族势力强大而劫持杀害的灾难就会发生。脱离变动不使自己神妙莫测叫做揭发威势,其祸患在于奸夫下毒酒的祸乱会生起。这五种祸患,君主如果不知道,就会有劫持杀害之事发生。废除和设置官员之事,由内部解决那么就能治理,由外部解决那么就会混乱。因此明白的君主以功绩在内部讨论,而在外部就根据自己的利益资助敌国的奸臣,所以他的国家能得到治理而敌国就会混乱。走向混乱的道路是:臣下憎恨君主上级,那么就会发动外国诸侯迷眩君主;臣下热爱君主上级,那么就会发动内部像药一样治理国家。

    【说明】韩非分析的这些祸乱产生的根源颇有道理,纵观古往今来,产生祸乱的根源一是家族内部,即母亲对其他儿女的宠爱、自己对妻妾的被宠爱、对子孙的宠爱以及兄弟之间的仁爱,其二就是大臣部下、以及名声显赫的所谓“贤士”。一个统治者如果没有这些,或者说,在这些方面做得都比较好,祸乱也就很少产生了。也就是说,祸乱都是产生于内部,内部不乱,即使是再小的国家,再小的企业,外部是动摇不了你的。

    【原文】参伍11之道:行参以谋多,揆2伍以责失。行参必拆,揆伍必怒。不拆则渎上,不怒则相和。拆之征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众。观听之势,其征在比周而赏异也,诛毋谒而罪同。言会众端,必揆之以地,谋之以天,验之以物,参之以人。四征者符,乃可以观矣。参言以知其诚,易视以改其泽,执见以得非常。一用以务近习3,重言以惧远使。举往以悉其前,即迩以知其内,疏置以知其外。握明以问所暗,诡使以绝黩泄。倒言以尝所疑,论反以得阴奸。设谏以纲独为,举错以观奸动。明说以诱避过,卑适以观直謟。宣闻以通未见,作斗以散朋党。深一以警众心,泄异以易其虑。似类则合其参,陈过则明其固。知辟罪以止威,阴使时循以省衷。渐更以离通比。下约以侵其上:相室,约其廷臣;延臣,约其官属;兵士,约其军吏;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后姬,约其宫媛。此之谓条达之道。言通事泄,则术不行。

    【注释】1.叁伍:即言多而错杂,引申将多方面的情况放在一起加以比照检验。《韩非子•扬榷》:“叁伍比物,事之形也。”《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叁伍既用于内,观听又行于外,则敌伪得。”

    2.揆:(kuí葵)《诗•鄘风•定之方中》:“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易•系辞》:“初率其辞而揆其方。”《国语•周语》:“南北之揆七同也。”《孟子•离娄上》:“上无道揆也,下无法守也。”《楚辞•离骚》:“皇览揆予初度兮,肇锡予以嘉名。”《韩非子•外储说右上》:“知贵不能,以教歌之法先揆之。”《论衡•实知》:“凡圣人见祸福也,亦揆端推类。”《说文》:“揆,度也。”这里用为大致估量之意。

    3.习:《战国策•秦策》:“不习于诵。”《战国策》:“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于薛者乎?”《韩非子•解老》:“使失路者而肯听习问知,即不成迷也。”这里用为通晓、熟悉之意。

    4.比:《易•比•辞》:“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诗•唐风•杕杜》:“嗟行之人,胡不比焉?”《诗•小雅•六月》:“比物四骊,闲之为则。”陆德明释文:“比,齐同也。”《诗•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克顺克比。”《论语•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礼记•乐记》:“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於慢矣。”郑玄注:“比,犹同也。”《庄子•逍遥游》:“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徵一国者,其自视也亦若此矣。”陆德明释文:“比,李云:‘合也’。”《孟子•梁惠王上》:“愿比死者一洒之,如之何则可?”《荀子•修身》:“然夫士欲独修其身,不以得罪于比俗之人也。”《韩非子•初见秦第一》:“天下又比周而军华下。”《广韵•脂韵》:“比,和也。”这里用为“相合、和同”之意。

    【译文】比照检验的道路:利用多方面的情况加以比照来谋求更多的功效,估量多方面的情况来追究过失。利用多方面的情况加以比照时必须要分析原因,估量多方面的情况加以检验时必须要愤怒地追查。不分析原因那么下级就会亵渎上级,不愤怒追查那么臣下就会互相勾结。分析原因就能够知道功效的多与少,愤怒地追查前不要涉及臣子的下属。观察听取的权势,其征兆在审察结党营私而奖赏那些与他们不合群的人,惩处那些不告发奸邪的人而惩处与他们一样的人。要汇集各方面的言论,根据地方来估量,按照天时来谋划,凭借事物来检验,比照人情来考查。这四种征兆都符合,就可以用来观察了。专一使用以使臣子致力于熟悉身边事务,反复申述禁令以使臣子恐惧远处的事。列举以往的事让臣子了解他们的过去,列举现在的事让臣子了解他们的内心,用疏远安置来了解他们的外部关系。用已经掌握的明白的情况来探问还不清楚的情况,用欺诈的办法来杜绝臣下轻慢不敬的行为。反过来说话来试探所怀疑的事,研究事情的反面来发现隐藏的奸邪。设置谏官来约束大臣的独断专行,提拔安置官吏来观察奸邪的行动。明白地宣传法制来引导臣下避免过错,谦卑地迎合臣下来观察正直还是奉承。发表意见来使臣下通晓还没有见到的事情,挑动奸党内部争斗来瓦解他们的组织。深入了解一件事情来使众人警觉,泄露不同意见来改变臣下的思虑。相似类似之事就合在一起参验,陈列出过错那么就会使臣下坚定信心。知道避开犯罪就可以停止威势,暗中派人时时巡查就可以知道他们的初衷。逐渐更换官吏来拆散串通一气互相和同的奸党。与下属相约让他们来侵犯控告他们的上级:对于相国,约他朝廷上的大臣;对于朝廷上的大臣,约他所属的官员;对于军官,约他所属的士兵;对于派出的使者,约他同行的人员;对于县令,约他身边的副官;对于郎中,约他身边的侍从;对于后宫姬妃,约她所属的宫女。这就称之为上通下达的办法。如果把这些告发的言论泄露出去,那么这种手段就不能施行了。

    【说明】一个人不可能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懂得,那么应该怎么办呢?就用比照检验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汇集各方面的言论,根据地方来估量,按照天时来谋划,凭借事物来检验,比照人情来考查。只要掌握了这个法则,那么对于不懂的事就能够大致知道了,对于新事物也就能大致知道了。

    【原文】明主,其务在周密。是以喜见则德1偿2,怒见则威分3。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见。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明主兼行上下,故奸无所失。伍、官、连、县而邻,谒过赏,失过诛。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是故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

    民之性,有生之实,有生之名。为君者有贤知之名,有赏罚之实。名实俱至,故福善必闻矣。

    【注释】1.德:《韩非子•二柄》:“二柄者,刑、德也。”《韩非子•用人》:“数以德追祸,是断手而续以玉也。”《战国策•秦策》:“是不敢倍德畔施。”《史记•项羽本纪》:“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这里用为恩惠、恩德、庆赏之意。

    2.偿:(cháng尝)《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相如视秦王无意偿赵城。”这里用为补偿、抵偿之意。

    3.分:(fēn芬)通“纷”。《管子•势》:“分其师众,人既迷芒,必其将亡,亡之道也。”这里用为乱、杂之意。

    【译文】明白的君主,致力于在周密周到地处理事情。因此喜欢某人那么就要用恩惠来补偿,愤怒某人那么威势就会纷乱。所以明白的君主的言论总是严加封闭而不泄露的,周密而不暴露的。所以以一人的力量来发现十个人的行为,是下等的道路;以十人的力量来发现一个人的行为,是上等的道路。明白的君主同时使用上下等的办法,所以奸邪的行为就没有遗漏了。伍、闾、连、县各级组织相邻而建,告发过错行为的就奖赏,放过有过错行为的就惩罚。上级对于下级,下级对于上级,也是这样。因此上下级高贵与低贱互相就会畏惧法令,互相教诲就会和平共处。

    人民的本性,有生活的实际,有生活的名义。做君主的听见有贤能的名声,就有赏罚的实际行为。贤能的名声与奖赏的实际都有了,所以福善必然闻名天下了。

    【说明】类柄,就是按照类推的原则使用赏罚权柄。类推是什么呢?就是取相似的事物来推论或衡量。比如喜欢某人,这个人与其他人是不同的,但喜欢他基本上与喜欢其他人是相同的。而这个相同之中又有不同,比如喜欢他的才能、喜欢他的相貌、喜欢他的言谈举止等等,各有侧重。但不论怎样喜欢,都必须要进行恩惠的补偿,也就是说,要送礼物给他,以表示出自己的喜爱。如果不表示,或者不用行动表示,那么对方就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心意,你的这个喜欢也就没有什么用了。而愤怒某人那么威势就会纷乱这一句话,就是告诫统治者以及所有的人,在一般情况下,不要发怒,本来具有很好的威势,一发怒,就搅乱了这个形象;对于错误的人和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用不着发怒,发怒只能表现出你的无能。不论什么组织之间、个人之间,告发过错行为的就奖赏,放过有过错行为的就惩罚,这就是类推,这就是按照类推的原则使用赏罚权柄。

    【原文】听不参,则无以责下;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言之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从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呐1者言之疑,辩者言之信。奸之食上也,取资乎众,籍信乎辩,而以类饰其私。人主不餍2忿而待合参,其势资下也。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说大而夸则穷端,故奸得而怒。

    无故而不当为诬,诬而罪臣。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也,故朋党之言不上闻。凡听之道,人臣忠论以闻奸,博论以内3一,人主不智则奸得资。明主之道,己喜,则求其所纳4;己怒,则察其所构;论于已变之后,以得毁誉公私之征。众谏以效智故,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众之谏也败。君之取也,无副言于上以设将然,今符言于后以知谩诚语。明主之道,臣不得两谏,必任其一语;不得擅行,必合其参,故奸无道进矣。

    【注释】1.呐:(nè哪)同“讷”。《荀子•非相》:“其辩不若其呐也。”《说文》:“言之讷也。”《汉书•李广传》:“广呐口少言。”《汉书•鲍宣传》:“臣宣呐钝于辞。”这里用为说话迟钝或口吃之意。

    2.餍:(yan厌)《国语•晋语九》:“主之既已食,愿以小人之腹,为君子之心,属餍而已,是以三叹。”《孟子•离娄下》:“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後反。”《韩非子•亡征》:“饕贪而无餍,近利而好得者,可亡也。”《玉篇•食部》:“餍,饱也。”本意为吃饱之意。这里引申为盛、十分之意。

    3.内:(na纳)《礼记•月令》:“无不务内。”《孟子•滕文公下》:“段干木逾垣而辟之,泄柳闭门而不内,是皆已甚。”《荀子•臣道》:“时关内之,是事暴君之义也。”《荀子•礼论》:“陶器不成物,薄器不成内。”《韩非子•扬榷》:“内索出圉,必身自执其度量。”《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赵不内。”《史记•项羽本纪》:“欲止不内。”《说文》:“内,入也。自外而入也。”这里用为接纳、纳入之意。

    4.纳:《书•禹贡》:“九江纳锡大龟。”《左传•文公十六年》:“诸侯谁纳我?且既为人君,而又为人臣,不如死。”这里用为接纳、接受之意。

    【译文】听取言论不加检验,那么就没有什么理由责备属下;言论不用在实际上,那么奸邪的言说就会蒙蔽君主上级。言论作用于事物也要众人的信任;不可能存在的事物,十个人说人们仍存怀疑,百个人说人们可能同意,千个人说人们就不再解除对它的信任了。说话迟钝的人言语可疑,能说会道的人言语使人信任。奸臣侵蚀君主上级时,借助于人多,又依靠辩说来取得信任,还用类似的事例来掩饰自己的私利。君主不十分愤怒而依靠合同检验的办法,他的权势就会资助给臣下了。掌握了统治道路的君主听取言论时,要督促它的实际作用,要考核它的功效,功效经过考核而赏罚就能产生了,所以没有实际用途的辩说不会留在朝廷上。担任事务的人才智不够用来料理职务,那么就罢免他的官职收回他的权力。对说大话而浮夸的人那么就追根究底,所以奸邪就能够被发现而受到怒斥。

    没有什么缘故而言行不一致就是欺骗,对欺骗者就要惩处。对臣下的言论必然要进行复核,对所说的话必然要责求实际效用,所以同党之间所说的话就不敢对君主说了。凡是听取言论的道路,要根据臣下忠诚的言论来了解奸邪的情况,对广博的言论要纳入统一,君主如果不明智那么奸臣就有机可乘了。明白的君主听取言论的道路,自己听了高兴,那么就仔细审察自己所接受的意见为什么使自己高兴;自己听了愤怒,那么就审察造成自己愤怒的言论是什么内容构成的;在自己的情绪已经变化之后再细加研讨,用这种方法来获得那言论是诋毁还是赞誉是为公还是为私的证验。有些臣子用好多种说法来规劝君主施展他们的智巧,让君主从中择取一种意见来逃避自己的罪责,所以这种方法的劝谏是使君主自己失败的办法。君主听从采取哪一种意见,是让臣子不事先加上副言来假设将来可能会怎么样,而是拿臣下的言论和事实进行验证来了解这是欺人之谈还是诚实之语。明白的君主听取意见的道路是,臣子不得同时用两种说法来劝谏君主,而必须担保其中的一种说法;不得任意乱说,而必须符合它的检验结果,所以奸臣就没有办法进言了。

    【说明】参言,就是检验言论。君主是依靠听取意见而对国家进行治理的,就是一个企业的负责人也是依靠听取意见来进行管理的。一个统治者、领导人,大部分都要靠听取意见,而不能依靠亲自去观察来进行治理、管理。那么什么样的言论可以听取,什么样的言论不能听取呢?这里面就有很多讲究。韩非在这一节详细论述了听取意见的办法,颇值得借鉴。

    【原文】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暗也。上暗无度,则官擅为;官擅为,故奉1重无前;奉重无前,则征多;征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乱功之所生也。明主之道取于任,贤于官,赏于功。言程2,主喜,俱必利;不当,主怒,俱必害;则人不私父兄而进其仇雠。势足以行法,奉足以给事,而私无所生,故民劳苦而轻官。任事者毋重,使其宠必在爵;处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禄;故民尊爵而重禄。爵禄,所以赏也;民重所以赏也,则国治。刑之烦也,名之缪也,赏誉不当则民疑,民之重名与其重赏也均。赏者有诽焉,不足以劝;罚者有誉焉,不足以禁。明主之道,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赏誉同轨,非诛俱行。然则民无荣于赏之内。有重罚者必有恶名,故民畏。罚,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则国治矣。

    【注释】1.奉:通“俸”。《战国策•秦策》:“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而挟重器多也。”《史记•萧相国世家》:“吏皆送奉钱三。”《汉书•高后纪》:“列侯幸得赐餐钱奉邑。”《汉书•王莽传上》:“其令公奉舍人赏赐皆倍故。”这里用为俸禄之意。

    2.程:《诗•小雅•小旻》:“匪先民是程。”《礼记•月令》:“按度程。”《荀子•修身》:“程役而不录,横行天下。”《荀子•致仕》:“程者,物之准也。”《韩非子•孤愤》:“贤士程行于不肖,则贤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论悖矣。”《吕氏春秋•慎行》:“后世以为法程。”这里用为法度、规程之意。

    【译文】官吏的权力大,就是因为没有法制;法制的衰亡,是因为君主上级昏庸没有法度,那么官吏就为所欲为;官吏为所欲为,所以俸禄就多得没有什么能超过它的了;官吏的俸禄前所未有的多,那么对人民的征收就重;税收多了所以就能富裕。官吏的富裕多了,混乱的功绩也就产生了。明白的君主的道路是录取有才能的人,推崇贤能的人,奖赏有功绩的人。言论合于法度,君主就高兴,也就必然都有利;言论不恰当,君主就会发怒,也就必然都有害处;那么人们就不会偏袒自己的父兄而会推荐自己的仇敌。权势足够用来推行法制,俸禄足够用来操办事务,而谋取私利的事也就没有理由发生了,所以民众愿意劳苦而轻视官位。担任职务的人不要使权势太大,要使他们的尊荣表现在爵位上;处在官位上的要让他们没有私心,要使他们的利益表现在俸禄上;所以人民尊重爵位而看重俸禄。爵位俸禄,是用来奖赏的;民众看重用来奖赏的爵位俸禄,那么国家就能治理好了。刑罚的烦乱,是由于名称的错误,奖赏赞誉不恰当那么民众就会怀疑,民众重视名声与其重视奖赏是一样的。对奖赏的人有诽议,那就不能勉励民众;对受惩罚的人有赞誉,就不能够用来禁止奸邪。明白的君主的道路,奖赏必然是对国家有利才奖赏,名声必然是要在奖赏之上。奖赏与赞誉一致,诽议与处罚并用。这样民众就没有与奖赏不合的荣誉。受到重罚的人必然有坏名声,所以民众害怕这样的名声。刑罚,是用来禁止邪恶的;民众害怕用来禁止邪恶的刑罚,那么国家就能治理好了。

    【说明】听法,就是遵从法度。韩非在这一节论述了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其要点是:“取于任,贤于官,赏于功”、“ 赏誉同轨,非诛俱行”、“ 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等等,这些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原文】行1义示2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民以制畏上,而上以势卑下,故下肆很触而荣于轻君之俗,则主威分。民以法难犯上,而上以法挠3慈仁,故下明爱施而务赇4纹之政,是以法令隳5。尊私行以贰主威,行赇纹以疑6法,听之则乱治,不听则谤主,故君轻乎位而法乱乎官,此之谓无常之国。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法之所外,虽有难行,不以显焉,故民无以私名。设法度以齐7民,信赏罚以尽民能,明诽誉以劝沮8。名号、赏罚、法令三隅9,故大臣有行则尊君,百姓有功则利上,此之谓有道之国也。

    【注释】1.行:《诗•周南•卷耳》:“嗟我怀人,寘彼周行。”《周礼•地官•州长》:“若国作民而师、田、行、役之事,则帅而致之。”贾公彦疏:“师谓征伐,田谓田猎,行谓巡狩,役谓役作。”《左传•昭公十八年》:“司马、司寇,列居火道,行火所焮。”《论语•先进》:“子路,行行如也。”《礼记•乐记》:“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郑玄注:“行,犹视也。使箕子视商礼乐之官,贤者所处,皆令反其居也。”这里用为察看之意。

    2.示:置的假借字。《论语•八佾》:“不知也;知其说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这里用为摆放、放置之意。

    3.挠:(nao劳)《国语•晋语》:“抑挠志以从君。”《孟子•公孙丑上》:“不肤挠,不目逃。”《战国策•魏策》:“秦王色挠。”《韩非子•诡使》:“贱爵禄,不挠上者,谓之‘杰。’”这里用为屈服之意。

    4.赇:(qiú球)《韩非子•八经》:“尊私行以贰主威,行赇纳以疑法。”《说文》:“赇,以财物枉法相谢也。从贝,求声。”《汉书•刑法志》:“吏坐受赇枉法。”这里用为行贿受贿之意。

    5.隳:(hui灰)通“惰”。《老子•二十九章》:“或强或羸;或载或隳。”《韩非子•八奸》:“是以贤者懈怠而不劝,有功者隳而简其业。”《韩非子•六反》:“凡人之生也,财用足则隳于用力,上治懦则肆于为非。”这里用为怠惰之意。

    6.疑:《易•豫•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吉。”《诗•大雅•桑柔》:“扉所止疑,云徂何往。”毛传:“疑,定也。”《尔雅•释言》:“疑,戾也。”郭璞注:“戾,止也。疑者亦止。”《仪礼•乡射礼》:“宾升西阶上疑立。”郑玄注:“疑,止也,有矜庄之色。”贾公彦疏:“疑,正立自定之貌。”这里用为停止之意。

    7.齐:《诗•小雅•小宛》:“人之齐圣,饮酒温克。”《诗•小雅•楚茨》:“既齐既稷,既匡既敕。”《诗•小雅•甫田》:“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我田既臧。”《诗•大雅•思齐》:“思齐大任,文王之母。”《论语•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礼记•中庸》:“齐、庄、中、正、足以有敬也。”《孟子•公孙丑下》:“今天下地丑德齐,莫能相尚。”《荀子•脩身》:“齐明而不竭。”毛注:“无偏无颇也。”《韩非子•安危》:“以无功御不乐生,不可行于齐民。”《史记•平准书》:“齐民无藏盖。”这里用为平等之意。

    8.沮:(ju举)《诗•小雅•巧言》:“乱庶遄沮。”《诗•小雅•小旻》:“谋犹回遹,何日斯沮?”《礼记•儒行》:“沮之以兵。”《孟子•梁惠王下》:“嬖人有臧仓者沮君,君是以不果来也。”《荀子•强国》:“是以为善者劝,为不善者沮,上下一心,三军同力。”《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黎且去仲尼,而干象沮甘茂。”《商君书•靳令》:“其次,为赏劝罚沮。这里用为阻止之意。

    9.隅:(yu于)疑当为“偶”字之误,偶:(ǒu藕)《书•君奭》:“汝明勗偶王,在亶,乘兹大命。”《韩非子•备内》:“偶叁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这里用为配合之意。

    【译文】察看行为方式的放置那么君主的威势就会被分解,慈惠仁爱的说教被听信那么法律制度就会被毁坏。民众因为制度而畏惧君主上级,而君主上级以权势谦卑对待下级,所以下级就会放肆触犯而以轻视君主的习俗为光荣,那么君主的威势就会被分解。民众因为法制而难以侵犯君主,而君主上级以法制去屈从于慈惠仁爱的说教,所以臣子就会公开宣扬仁爱施舍而致力于行贿受贿的政治,因此法令就会被怠惰。推崇谋取私利的行为来与君主的威势分庭抗礼,行为于行贿受贿停止法令的执行,听任这种现象泛滥那么就会扰乱法治,不听从那么民众就会诽谤君主,所以君主处在君位被轻视而法制在官员中被搞得混乱不堪,这就叫没有法制的国家。明白的君主的道路,臣子不能靠察看行为方式为成就荣誉,不能拿为私家谋取利益的事作为功劳,产生功劳名誉的根据,必须要来自国家的法度。国法所摒弃的,虽然有难以做到的行为方式,也不能显扬,所以民众没有私下的名誉。设置法度来平等民众的言行,靠赏罚信用来充分发扬民众的才能,公开进行赞誉和毁谤来鼓励和阻止作恶。赞誉毁谤、奖赏惩罚、法律命令三者结合起来使用,所以大臣有行为那么就会尊敬君主,百姓有功劳那么就会有利于君主,这就称之为有法度的国家。

    【说明】主威,即君主的威势。其实,韩非对这个“势治”问题已经论述了许多,势治,也是统治方法的一种,但这却是封建独裁制的专利,在民主国家,势治也就不可能了。

    本篇《八经》,就是八条常规,也就是八条带有经久性的政治原则。这些都是韩非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封建独裁者总结的政治原则。虽然如此,其中某些措施仍值得我们今天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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