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 皇太后服安吉君礻覃除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陈文

    至亲期断加降故再期,而再周之丧,断二十五月,但重服不可顿除,故变之以纤缟,创巨不可便愈,故称之以祥礻覃,礻覃者淡也,所以渐其情。至加父在为母出适後之子,则屈降之以期,期而除服。无复衰麻,缘情有本同之义,许以心制,心制既无,杖可除,不容复改玄纟┪,既是心忧,则无所更淡其心也。且礻覃杖期者,十五月巳有礻覃制,今申其免怀之感,故断以再周,止二十五月而已。所以宋元嘉立义,心丧以二十五月为限。大明中,王皇后父丧,又申明其制。齐建元中,太子穆妃丧,亦同用此礼。唯王俭古今集记云,心制终二十七月。又为王逡所难。何佟之仪注用二十五月而除。案古循今,宜以再周二十五月为断。今皇太后于安吉君心丧之期,宜除于再周,无复心礻覃之礼。(《隋书礼仪志》三天嘉元年八月,尚书仪曹请今月晦皇太后服安吉君礻覃除仪注,沈洙议,诏可之。又见《通典》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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