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魏二十三 ◇ 诸王国相宜为国王服斩衰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尚书左丞王[B12G]除陈相,未到国而王薨,议者或以为宜齐,或以为宜无服。王肃云:「王国相,本王之丞相,案汉景帝时贬为相,成帝时使理人。王则国家所以封,王相则国家使为王臣,但王不与理人之事耳。而云相专为理人,不纯臣于王,非其义也。」今至许昌而闻王薨,姓名未通,恩纪未交,君臣未礼,不责人之所不能,于义未正服君臣之服。《传》曰:「策名委质,贰乃辟也。若夫未策名,未委质,不可以纯君臣之义也。」《礼》:「妇人入门,未三月庙见死,犹归葬于其党,不得以六礼既备,又以入室,遂成其妇礼也。」则臣之未委质者,亦不得备其臣礼也。曾子问曰:「娶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婿齐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各以其服。如服斩,斩而吊之,既葬而除之也。」今[B12G]为王相,未入国而王薨,义与女未入门夫死同,则[B12G]宜服斩,既葬而除之,此《礼》之明文也。《礼》曰:「与诸侯为亲者服斩。虽有亲,为臣则服斩也。」臣为其君服之,或曰宜齐,不亦远于《礼》乎。(《通典》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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